2024年湖北荆州市荆州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荆州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荆州区拟开展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省委编办 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荆州区乡镇(管理区)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专项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未按期到指定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1:00
 
  2.地点:荆州区卫生健康局二楼203办公室(人事股)
 
  3.所需材料:
 
  (1)《荆州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2)有效居民身份证;(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荆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定专人承担。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要及时说明具体理由。
 
  5.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岗位需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9日17:00
 
  2.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成绩合格线
 
  对所有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及备案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招聘结果备案。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原则上,单个村卫生室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不超过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员在同一村卫生室工作的,可在本乡镇范围内进行岗位调剂。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工作要求
 
  荆州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4085015(荆州区卫生健康局)。
 
 
 
  荆州区卫生健康局        荆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河南开封市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_幼儿园选招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汴发〔2019〕16号)和《中共禹王台区委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汴禹文〔2024〕29号)文件精神,2024年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决定公开选招10名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10个,其中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美术1名,幼儿教育2名。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
 
  2.在禹王台区直属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上工作5年及以上(2019年9月30日以前入职),目前仍在教学岗位任教的不在编教师。
 
  3.报考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选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6月11日(8:30-18:30)到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报名。
 
  2.报名时应提交打印《2024年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公开选招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和近期本人1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登记表通过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wangtai.gov.cn/)自行下载打印。
 
  3.报名时有加分申请的,应提交《2024年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小学、幼儿园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加分申请表通过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
 
  4.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时间节点证明及原始工资表复印件(自参加工作起始月以及每年5月和10月的工资表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公章。
 
  5.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6.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本次选招教师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选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禹王台区公开招聘考试。
 
  五、加分
 
  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融合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教师素养大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在校工作年限超出5年以上的,每多一整年加1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六、考试
 
  1.本次选招教师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成绩。
 
  5.本次选招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结果,经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人员分配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分配到区直属小学、幼儿园。分配原则:在区直属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分配到原单位。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选招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选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选招工作纪律
 
  1.所在单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追究经办人员及单位领导责任。
 
  2.对在选招组织、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其他事项
 
  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wangtai.gov.cn/)为本次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的专用网站,后续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归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23386977(转)813
 
  监督电话:0371-23386830
 
 
 
 
  禹王台区公开选招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安徽六安金寨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教师20人公告

 

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坐落于金寨县城新城区,现有两个校区,今年秋季将达到12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000余人。学校秉承“机制引领、文化培育、师生为本、养正立人”的办学理念,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教师,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高层次教师20名(详见附件《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2024年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且本科学历为高中起点公办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不含独立学院);
 
(三)具有高中教师任职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待遇
 
引进教师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与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签订5年期聘用合同,部分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到金寨一中南校区支教锻炼。高层次教师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规定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二)住房补贴。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购房或租房。选择购房的,按所购商品房(不含二手房)面积给予补贴。购房面积90㎡及以下的补贴8万元,购房面积90㎡-144㎡的补贴10万元,144㎡及以上的补贴12万元。购房补贴首次补贴50%,其余分年度补贴到位。选择租房的,优先安排入住免费公租房,特殊情况需自行租房的按照租房实际费用报销,最高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按年度发放。
 
(三)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
 
(四)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尊重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就读;非我县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五)家属就业。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需要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用人单位做好对接服务。
 
引进人员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退还住房补贴,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index.php)。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09:00至6月15日17:00。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岗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考生报名后,6月1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精神,本次人才引进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复审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本人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给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金寨一中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2024年引进高层次教师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下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中:(1)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8月31日前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属国内高校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4)属留学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持准考证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说课和无生上课两个环节进行。
 
说课时间15分钟(含5分钟面试答辩),无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执教基本理念、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教材理解能力。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说课和无生上课均采取百分制打分,然后按照说课成绩占40%,无生上课占60%的方式合成总成绩。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后报考人员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按照规定渠道移交至金寨县人社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符合要求范围内),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要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严格考察,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不予正式聘任。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宜
 
1. 本《公告》由金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安徽省金寨第一中学2024年引进高层次教师相关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查询、查阅。
 
3. 本次公开引进专业测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 咨询电话:0564-5188016 5188001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金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河南林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 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5名,卫生类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369”、“51111”人才工程人员等;
 
  7、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30日至6月7日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有义务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系统审核
 
  1、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2024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生注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8:00至6月1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无变形,禁止缩放后使用。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选报合适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附件6)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公告、岗位条件,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无论处于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系统审核
 
  时间:2024年6月11日8:00至6月13日18:00
 
  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6月11日8:00至6月14日17:00。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务费30元(微信),应聘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认定为报名未完成。
 
  缴费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2024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应聘人员,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4.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6月26日8∶00至6月29日8:00,登录原报名时的网站(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无不得报考的情形由本人进行承诺,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2)笔试内容
 
  报考综合类和卫生类(非医学专业)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等知识,一套试卷,卷面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类(医学专业)岗位:
 
  报考西医岗位(含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等)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以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知识为主),一套试卷,卷面满分100分。
 
  报考中医岗位(含中医学)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中医专业知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和中药学知识为主),一套试卷,卷面满分100分。
 
  (3)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从河南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在笔试考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2024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科(林州市红旗渠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611房间),提交《2024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笔试成绩
 
  报考综合类和卫生类(非医学专业)岗位笔试成绩=卷面原始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加分。
 
  报考卫生类(医学专业)岗位笔试成绩=卷面原始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即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只进行一次。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2024年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或者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两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三、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林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派驻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6166529(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166885(工作时间内)
 
 
 
 
 
 
 
 
  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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