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临沂市农业学校招聘教师17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临沂市农业学校公开招聘17名职业教育类岗位教师(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八)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
 
  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莒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大赛辅导教师岗位采用只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其他教师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莒南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9:00— 4月2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4月25日9:00—4月29日 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unan.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临沂市农业学校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市直或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4月25日11:00—4月30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报名成功人员于5月22日9:00—5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4月29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并点击提交,材料提交后不可修改。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4月30日11: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减免申请审核情况,减免申请通过的,系统显示“减免申请已通过”。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人员及大赛辅导教师岗位报名通过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及大赛辅导教师岗位报名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临沂市农业学校负责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电话详见附件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大赛辅导教师岗位考试为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unan.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unan.gov.cn)向社会公布。
 
  (二)其他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教育基础知识(详见附件1)。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的,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的,百分制计算成绩。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unan.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unan.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临沂市农业学校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市农业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869972552
 
  监督电话:15762067769
 
  附件:
 
 
 
  临沂市农业学校
 
  2024年4月

2024年山东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72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接收安置地在济南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①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军人;②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役军人;③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④其他已享受到政策性安置或定向招录政策的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6月。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共计72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875/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度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2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度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6月14日16: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nslcqrsjsyryglk@jn.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1-88115034进行确认。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改报时,不能报考已经取消的岗位。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9:00—11:30
 
  笔试地点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位查询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④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报考退役大学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2);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⑦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4年度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⑧应聘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含预备党员);⑨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⑩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历城区范围内有序流动。
 
  七、其他
 
  1.2024年度济南市历城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核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3.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简章咨询电话:0531—88115034(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
 
 
 
  中共济南市历城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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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商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95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商河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岗位设有户籍限制的,考生户籍须在2024年6月2日(简章发布之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6月。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共计95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商河县人民政府(http://www.shanghe.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中找到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通过《简章》中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2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接收邮箱见附件。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最终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商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9:00—11:30
 
  笔试地点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人选名单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③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⑥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商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⑦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限制商河户籍岗位的考生须出具商河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索引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招考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商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2024年商河县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3.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反馈有关信息的,视为放弃。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1-84880162。
 
 
  中共商河县委组织部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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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招聘2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为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一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省森林、湿地、草原(地)资源和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现有在职人员7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8人,硕士及以上学历30人。多人取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林业科技带头人、山东省林业科技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全国生态建设先进个人、最美林草科技推广员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事宜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或.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dingbin1617@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确认是否收到。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2日17:00。
 
  报名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于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认证的人员,提交承诺书后,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在职人员应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6)个人简介,附上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7)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原件。扫描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按上述顺序编号排列后整体打包压缩发送,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完整和不按要求发送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需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补充,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经初审符合要求者,将电话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复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含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经审查与条件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经复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采取当场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通过走访调查、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63660   0531-88563608
 
  监督电话:0531-88563611
 
  邮    箱:dingbin1617@shandong.cn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948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山东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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