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烟台栖霞市考选优秀毕业生30人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栖霞市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30名优秀毕业生到我市工作,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须年满18周岁(2006年4月以前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考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考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考选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4年4月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考选岗位
 
2024年栖霞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的岗位条件、考选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山东省栖霞市公开考选优秀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栖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dqixia.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如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考选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考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咨询:0535-5212918。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审核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打印准考证时间将提前在栖霞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请打印《2024年栖霞市考选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024年栖霞市考选优秀毕业生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选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人数。核减和取消考选计划的情况,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考选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改报或因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而不能改报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考选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考选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根据岗位考选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考选岗位和考选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考选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选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体检。考选主管机关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按照排序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选主管机关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机关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复检,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考选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尚未毕业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之后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栖霞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聘用人员分配到市直部门事业单位,由组织部门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进行为期2年的重点培养锻炼。期满后,由组织部门另行安排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考选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考选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考选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考选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考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考选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选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考选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5212918
 
监督电话:0535-5239569
 
附件:
 
 
 
 
 
中 共 栖 霞 市 委 组 织 部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0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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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招聘23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我校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二、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3人,均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中职教师岗位,B类为中职专业技术岗位。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  名  时  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缴  费  时  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报名、缴费见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
 
  应聘人员登录学校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缴费成功人员可于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在6月15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邮箱地址为:jndzjxgcxx@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计算机技术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方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均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综合两大类。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6月2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将复审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学校邮箱(jndzjxgcxx@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5.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
 
  6.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8.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B类岗位面试采用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B5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A类岗位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B类岗位按照技能展示和试讲(答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通过面试通知单另行通知。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应聘人员可登录学校网站(http://jndz.jinan.cn/)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经学校同意,在考察体检环节应提交的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1-88728007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3888号
 
  监督电话: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纪检办公室0531-88728002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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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招聘10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93年2月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不超过25周岁(1998年2月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三甲医院临床相应岗位3-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3年2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等人员年龄放宽至50岁(1973年2月以后出生)。以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应为全日制学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2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024年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审核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00—6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访问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网,从通知公告栏进入报名入口,或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2.手机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手机浏览器访问链接https://f.wps.cn/g/hwBCduCH/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联系。
 
  (二)单位审核
 
  审核时间:2023年6月15日8:00—6月17日17:00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18日17:00
 
  四、考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应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胜利油田中心医院的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710265、8551378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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