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市柯桥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次绍兴市柯桥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07名、国有企业派遣制员工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凡招聘条件中明确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户籍等必备条件的,必须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户籍证明(户口本)等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截至2024年4月22日仍未取得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其中报考国有企业派遣制员工职位的考生,还需预先于4月27日-28日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报考单位的邮箱中,具体邮箱地址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工作人员”。
 
2.现场报名及审核地点: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市场(金柯桥大道1639号服装家纺市场E区北2门5楼)。现场报名及审核须考生本人前来,不得代报。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处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贴于报名表上)。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须出具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次招聘对象为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人员。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费用:考生需在报名当天缴纳考试费50元/人。申请免缴考试费的对象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监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低保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低保边缘证)等相关复印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经审核后免除考试费。
 
5.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6.同一职位缴费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15836/index.html)相关通知。
 
3.考试范围: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时政热点(2023年11月--2024年4月)、法律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
 
4.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招考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在3人以上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15836/index.html)。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合格分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实施。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酌情申请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之后体检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到岗后,一年内离职的,招聘单位可酌情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也可重新招聘。如面试合格人员都没有递补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笔试排位在前的考生中依次替补或重新招聘。国有企业派遣制用工的考生因自身原因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核同意后,招聘单位依据总成绩可依次替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仅限一次)。
 
四、注意事项
 
1.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应视作相同专业,同时纳入招聘条件。
 
3.招聘条件中已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招聘条件的专业名称中没有确定方向的,则专业名称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也符合条件;招聘条件为专业名称加括号的方向性专业,则只有此方向性专业符合条件。
 
4.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24年4月22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
 
7.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9.本场考试相关事宜均发布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15836/index.html),其它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0575-85677239、0575-81165107。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海曙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浙江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向海曙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另行加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
 
(三)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核准后,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证书、技工(技师)院校毕业证书、户籍、社保缴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
 
(二)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脱产就读的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四)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招录人员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六)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人事招考栏目上发布,请随时动态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9299、0574-55889294(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89188132(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16:00。
 
已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指标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6)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入围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考察组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含)。
 
(三)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定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107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奉党办﹝2022﹞56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奉化区妇幼保健院等51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流程中的报名、资格审查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环节由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2)。
 
学历(学位)、户籍、职称和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04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hdf@nbohrs.cn。《报名登记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
 
邮件报名后,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已收到邮箱自动回复报名成功的则无需电话确认)。联系电话:88975336(傅老师)。
 
(二)报名资格审查
 
经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的“招考信息”栏目上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随带规定的书面材料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书面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1份;2、一寸免冠照片2张;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不得低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低于招聘计划数,则核减招聘计划数至少至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人数;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在现场发给《面试通知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客观题笔试成绩排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淘汰。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奉化人才网(www.fhhrss.net)“招考信息”栏目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七)递补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1、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不服从体检安排而被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的。
 
2、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其它事项
 
薪资待遇具体根据奉化区政府关于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岗位设置及用人单位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06065(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06212。
 
 
 
附件3: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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