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吉首大学招聘27人公告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吉首大学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国家自科基金地区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2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吉首大学网站、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0时至2024年5月31日24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进入“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扫描件,JPG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JPG格式;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档,JPG格式;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
 
  (6)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7)招聘岗位要求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需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团委副书记及所属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所属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其他学校认可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书记为教师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校级学生社团社长。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吉首大学将组织笔试现场报名确认环节。逾期未完成现场报名确认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初审具体事宜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考单位审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吉首大学人事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B01-B15(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现场报名确认环节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专业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但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但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总分100分。
 
  (2)C01-C02(辅导员)岗位
 
  采取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现场报名确认环节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法律法规、辅导员职业能力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
 
  专业素质能力测评: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素质能力测评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担未达到专业素质能力测评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通过模拟谈心谈话、理论宣讲等方式测评应聘人员在知识储备、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教育引导、调查研究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但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评、面试、试讲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评、面试、试讲等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占比最重的考试环节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282103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吉首大学
 
  2024年5月8日

2024年河南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就业见习人员招募8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85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训基地”,帮助其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为实现就业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关于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18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洛人社〔2023〕60号)。
 
  二、具体要求
 
  (一)满足申请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1.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洛阳市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需进行失业登记)。
 
  (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档案学等相关专业。
 
  (三)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综合素质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能够完成见习岗位工作任务。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起,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满足以上条件且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将个人简历+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投递至至洛阳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lyszxyyjyjx@163.com(简历中请务必提供jpg格式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邮件题目格式为:就业见习+姓名+学历。
 
  我们将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定期分批通知参加考试,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看邮件反馈,以便接收考试通知。招满为止,初审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见习管理
 
  1.录取人员见习录取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12个月,按照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发放相应生活补贴。
 
  2.见习期间,医院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完成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离岗。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
 
  (咨询电话:63892012)
 
  附件:1.个人简历表.docx
 
  附件:2.报名信息表.xlsx

2024年湖北鄂州市勘测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经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鄂州市勘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鄂州市勘测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隶属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单位。现拥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测绘甲级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测绘乙级资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及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本硕专业或研究方向应相近。
 
  1、测绘类专业(测绘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1人;
 
  2、地质类专业(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1人,地质学及资源勘查工程专业限应届生报考;
 
  3、林学类专业(林学、地理信息科学、森林保护、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1人。
 
  4、非测绘类岗位未招满空出的岗位数,可灵活调剂至测绘类岗位使用。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2024届高校毕业生;
 
  (8)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录用后即形成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公益二类事业编工作人员相应层级岗位的工资待遇及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薪酬和绩效挂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鄂州市勘测院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填报《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按招聘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鄂州市吴都大道规划建设大厦市勘测院7楼(709办公室)进行现场初审及报名。
 
  联系电话:027-53083069
 
  ②网络报名:将已填报的《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原件审核在笔试当天进行),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244187102@qq.com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告的招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份,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笔试成绩加10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40%)和专业知识测试(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内完成。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靠前的优先体检。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合同聘用制管理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合同制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拟聘岗位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因拟聘人放弃拟聘资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公告解释权在鄂州市勘测院
 
  咨询电话:027--53083069(鄂州市勘测院)
 
  监督电话:027--60698539(鄂州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我院工作!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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