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3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为业务主管部门,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与保健为一体并跨省区服务的省级肿瘤防治研究中心,是肿瘤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储备库入选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山东省一类科研院所、山东省临床医学中心,为山东省癌症中心、山东省抗癌协会和山东省肿瘤防办挂靠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科研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网站(http://www.sd-cancer.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按照上述顺序放入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至邮箱sdtumor@163.com。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公共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书面材料、现场座谈、本人谈话、电话、信函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531-67626751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四川成都邛崃市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我市拟公开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9名。本次人才引进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
 
  符合《邛崃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8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各1份,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lsrsrc@163.com,邮件以“应聘单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不全或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邛崃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并在表内相应位置附1寸免冠证件照,提供签字扫描版PDF和WORD版各1份;
 
  2.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暂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核相关事宜。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四、考核
 
  (一)考核形式
 
  考核由初试和终试组成,初试通过者方可进入终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以终试成绩为准。
 
  (二)时间地点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提前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当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要求
 
  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初试,所有考生初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根据初试成绩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且不高于招聘岗位人数的5倍进入终试;同一岗位初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终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终试,所有考生终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终按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依据考核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考察对象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终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应聘人员因公示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通过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引进人才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邛崃市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
 
  九、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760077(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791289。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新疆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聘70人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结合学校设置本科院校人才需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建制为副厅级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拥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18个专科专业。学校立足和田,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为己任,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各类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
 
  博士学历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报考辅导员岗位、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专任教师岗位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6.应聘者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4年4月28日(含)后出生;
 
  8.考生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言类专任教师岗位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能吃苦耐劳、辅导员需入住学生公寓;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9)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四)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详见附件6《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关于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高校人才网和学校官网:www.htnc.edu.cn等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4月28日。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报名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本《公告》规定及附件招聘岗位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因应聘报名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1.第一批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5月31日。
 
  根据第一批招录情况确定第二批报名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请持续关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及高校人才网。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
 
  网络报名指定电子邮箱:htszzhaopin@163.com。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程老师:15199775055              梁老师:16699605270
 
  电话:0903-2512400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1)填写附件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博士、硕士、本科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6)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8)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基本信息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报名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主题须填写为“姓名+报名岗位”,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及相关证件电子版放入以本人姓名命名的一个文件夹中,压缩为RAR压缩文件格式,添加为附件后发送邮件。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如出现多次发送邮件或报名多个岗位情况,以个人首次发送邮件报名信息为准予以受理,其他发送的邮件信息不予受理。
 
  (3)凡缺少材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参加体检前,提供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学校官网与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
 
  1.根据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面试
 
  预计于2024年6月1日——6月10日进行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闭卷方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发布,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满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问答。
 
  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
 
  面试方式: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报考专任教师岗位考生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
 
  面试成绩将会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查看。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照面试60%、笔试40%的比例来计算;报考专任教师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试讲60%、答辩40%的比例来计算,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考察
 
  考核合格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入围考察的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附件5,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在一张上),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并明确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分别报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考察审核并提出结论意见。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须到学校现场提交《考察表》原件,不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可通过报名电子邮箱提交《考察表》。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提前准备填写《考察表》。经考察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考察表》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的人员须按要求到和田市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确定体检时间,并及时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医院由学校协调联系确定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允许考生自行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
 
  3.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的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报考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参加体检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5.体检结果统一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学校官网:www.htn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工资、档案转递等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03-2518025。
 
  本《公告》所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如有变化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024年4月28日


2024年甘肃省中医院招聘103人公告

  
 
  甘肃省中医院创建于1953年12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和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兰州大学等10所省内外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甘肃省城乡居民医保、甘肃省省直医保、兰州市医保、兰州市工伤医保定点医院;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住院(全科医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07年托管了甘肃省中医药研究院。
 
  截至2024年1月,医院占地209亩(包括医院主院区、东院区和白银科研制剂中心占地),开放病床2097张,医院及省中研院共有职工239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61名(副高级以上专家513名)。拥有“国医大师”王自立,“长江学者”“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名中医”张志明,“岐黄学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李盛华,“全国名中医”廖志峰,“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李妍怡等一批在全国和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医学专家。医院有先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专家11名,甘肃省领军人才6名,甘肃省优秀专家7名,甘肃省名中医46名,全省卫生行业骨干人才5名,“青年岐黄学者”1名,优秀青年人才13名。
 
  医院现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培育项目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7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19个;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2个,甘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个。
 
  2024年,医院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开展第三期编外人员招聘,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本科学历应聘人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中起点本科批次录取人员。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本科生为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甘肃省中医院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第三期)需求列表》,以下简称“需求列表”)。
 
  7.硕士研究生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往届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规培证明。
 
  二、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2日截至,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甘肃省中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及以下材料投递至邮箱:gsszyyrczp@163.com,报名邮件及报名登记表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在邮箱投递的报名信息表同时务必扫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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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中医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信息表
 
  1.应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表(xls格式)、身份证(PDF扫描件)、院校在校证明(PDF扫描件)、在校表现证明、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PDF扫描件)、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离职证明(PDF扫描件)。
 
  2.往届毕业生:报名信息表(xls格式)、毕业证(PDF扫描件)、学位证(PDF扫描件)、身份证(PDF扫描件)、档案所在地证明、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PDF扫描件)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离职证明(PDF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未达到其他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在报名后进行,并将资格初审结果等相关事项通过报名邮箱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复审及考核具体要求、时间、地点采取医院官网公告的方式通知考生。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考核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
 
  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由甘肃省中医院按照《甘肃省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以现场签到的人员为准。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程序、时间、地点等在甘肃省中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五、公示
 
  甘肃省中医院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官网(http://www.gszyy.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和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项目有问题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或由甘肃省中医院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面试结束后甘肃省中医院结合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联系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入职审核
 
  甘肃省中医院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及学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无法查询,不能提供公告要求其他资格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办理入职手续。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入职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在纪委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 0931-2687885
 
  组织人事处 0931-2687243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18号
 
  联系人:甄老师
 
  联系电话:0931-2687243   13919852831
 
  报名邮箱:gsszyyrczp@163.com
 
 
 
  甘肃省中医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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