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招聘3人公告

  本次招聘人数为3人,均安排在市农业农村局二层事业单位市茶果中心工作,主要岗位工作是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服从安排,配合各科室做好各项工作。应聘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籍贯广西,常住地为贺州市八步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五)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4.其他情况。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自2019年9月18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就业局“贺州微就业” 官方微信(gxhzjy)查阅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有意向人员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在贺州市就业局“贺州微就业” 官方微信(gxhzjy)上投放简历。报名咨询电话:0774-5123621。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8-10日,在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电话通知)。

  
(二)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是否具备岗位工作能力及个人、家庭情况等。

  
(三)注意事项:1.面试人员面试时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一并带来审核。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2.资格审查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壹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面议。

  
七、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点击下载>>>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9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招聘党建专员20人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公开招聘党建专员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加强基层党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银海区基层党建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党建专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素质好;

  
2.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4.中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5日至2001年5月5日期间出生);

  
7.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总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调查了解党组织运行和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党组织的联系和督导,推进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整顿,不断提高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协助开展党建督查活动;

  
(三)督导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协助抓好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四)督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指导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五)助力开展综合环境整治、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巡视巡察专项整改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14日(共10天)

  
2.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下载附件《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上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扫描件各1份,于5月14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银海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yhzzg605@163.com(报名资料打包并备注姓名),或直送达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及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银海区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并领取考试通知书

  
考试前,应聘人员携带亲笔签名的《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员证明、毕业证和(2019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领取考试通知书。凡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应聘人员持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3.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方能列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方能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如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党建专员聘期3年。薪酬待遇比照2019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另购“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招聘方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聘时产生的个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

  
联系电话:0779-3228082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1号楼。

  
附件: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招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2019年5月5日

2019年广西玉林陆川县公安局招聘55人公告

  

陆川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第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6]15号)和《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的精神,陆川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55人,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等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文职辅警14名:

  
①政工室文职辅警1名;②刑侦大队文职辅警1名;

  
③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文职辅警12名。

  
(二)勤务辅警41名:

  
①交通管理大队清湖中队勤务辅警1名;

  
②交通管理大队良田中队勤务辅警2名;

  
③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勤务辅警7名;

  
④交通管理大队马坡中队勤务辅警2名;

  
⑤警务保障室勤务辅警1名;⑥看守所勤务辅警2名;

  
⑦巡防大队勤务辅警6名; ⑧治安大队勤务辅警5名;

  
⑨平乐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⑩珊罗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

  
⑾新洲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⑿陆城派出所勤务辅警3名;

  
⒀温泉派出所勤务辅警3名;⒁米场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

  
⒂月垌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⒃古城派出所勤务辅警1名;

  
⒄大桥派出所勤务辅警2名。

  
(三)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活动。

  
(二)身心健康,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色盲。

  
(三)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应具备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5月1日前取得。

  
(四)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辅警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七)退伍军人具备以下情形的可免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方式聘用: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或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7、本人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及色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报名地点: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官田垌开发区陆川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非陆川户籍)、学历证书、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

  
5、报名时由公安局政工室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二)考试

  
县公安局按照招聘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及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陆川县公安门户网上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招聘人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体能达标规定,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岗位工作要求。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中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聘请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确定合格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政审考察事宜另行通知。最后通过政审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服装、佩戴标识、携带工作证件。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为2872.5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陆川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享受人身意外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根据工作表现,每年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三)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五、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7232560(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7232561(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2019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招聘11人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1名(属行政辅助类人员1名,一般管理类10名),一般管理类人员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行政辅助类主要从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专业不限;采矿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测量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河池人才网站及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城南中山大道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0778-3188105。

  
3、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登记表可登录河池人才网或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

  
应聘资料复印件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三、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考察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二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般管理类人员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行政辅助类人员聘期三年,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签订续聘合同。

  
六、社会保险和薪酬待遇

  
1、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养老金、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

  
2、受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本科学历为2500元/月,大专及以下学历为2300元/月。人员工资标准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

  
七、

  
招聘咨询电话:0778-3188105(宜州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8-3188029(宜州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宜州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6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