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拟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5岁以下,能熟练操作电脑(中文、法学类、行政管理类专业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2000年前毕业的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毕业)

  
3.踏实肯干,耐心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强、善于分析思考问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摄影和摄像技术和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4.在防城港市市区内能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地点:现场报名,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22室(市行政中心区和谐路)联系人:张伟玲 0770--2816269。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报名者提供材料情况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工作小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核 :组织报考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及考核,时间拟定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双方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工资由工龄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学历为硕士及硕士以上的2900元/月,学历为本科的2700元/月;学历为大专的2500元/月,学历为大专以下的23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等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标准的80%发放,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购买五险一金。

  
四、其他

  
本公告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9年9月16日

  

2019年广西梧州藤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拟计划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如下:

  
为推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用编和用人制度改革,根据自治区编委办(桂编办发〔2006〕41号)和《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梧政人字〔2010〕10号)、《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的通知》(藤编〔2010〕21号)、《关于藤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藤政人字〔2010〕26号)、《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县使用后勤控制数补充人员办法的通知》(藤政办发〔2013〕6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中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使用后勤控制数名额)。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藤县2019年13个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使用后勤控制数编制)名额15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藤县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5.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4日至2001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10月24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10月24日为界。

  
3.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24:00时以前。

  
4.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5.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应聘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

  
1.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藤县人力资源市场(广西藤县藤州镇登俊路65号,电话:0774—7272777)。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25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需要进行学历鉴定的,费用自理。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六、考试

  
本次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人员只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1.开考条件: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数量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向藤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的可适当递减比例开考。

  
2.面试时间:2019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未达1:3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70分。

  
4.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如出现末名同分的,取工作年限长者;工作年限相同则取学历最高者;工作年限、学历都相同的,取职称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复试,取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

  
七、考核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职位数,依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在藤县人民政府网、藤县人事人才信息栏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3个工作日。考核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的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在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藤县人民政府网、藤县人事人才信息栏上公示和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人员聘用

  
(一)通过公开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聘用期为三年。当事人的个人档案要转到藤县人力资源市场,并办理托管手续。

  
(二)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在同一聘用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

  
(三)通过公开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在聘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关于藤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藤政人字〔2010〕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落聘或解聘后,相关事宜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组织纪律

  
各有关部门、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9年藤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控制数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4日

  

2019年广西来宾市委办公室招聘公告

  

来宾市委办公室2019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来宾市委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中员优先。

  
(四)学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专业及其他: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优先。

  
(六)年龄:32周岁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委办公室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委办公室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来宾市委办公室负担。

  
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来宾市委办公室签订上岗协议),一年一聘,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委办公室2019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lb4278026 @126.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须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0772-4278026。

  
附件:2019年来宾市委办公室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委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45名公告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2019年5月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北海市海城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海城教育跨越式发展。北海市海城区于2019年5月18日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举行现场招聘会,面向“985”、“211”工程师范院校、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和其他院校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招聘岗位45个(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正高级或副高级教师,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谈

  
现场招聘: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接受现场咨询,填写《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

  
(二)现场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除免费师范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面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应聘者商谈。

  
(五)考察和体检

  
毕业后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组织对签约毕业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及审批

  
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免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2.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4.副高级教师、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5.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共3.6万元。

  
6.对于以编内引进来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按月平均发放)。

  
7.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住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宁丽 151****2133 0779-2039476

  
谭 明 131****2468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104号)

  
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

  
邮 编:536000

  
附件:1.“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

  
2.北海市海城区2019年5月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计划表

  
3.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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