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9日讯:为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目前工作需要,我中心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环境监测技术岗及办公室岗人员2名,汽车驾驶员1名。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未受过刑事处罚等;

  (三)服务意识强,办事稳重,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岗位专业要求

  (一)环境监测技术岗及办公室岗人员2名,要求环境类、化学类、中文类、新闻类及相关专业。具有环境监测分析工作经验、具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颁发的上岗证、参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各项技术大比武获奖者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汽车驾驶员岗位1名,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照;具有连续5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没有发生过重大驾驶事故者优先。

  五、工资待遇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食宿均自行解决,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特殊情况除外)。

  (一)环境监测技术岗及办公室岗: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900元(含养老、医保等政策规定个人自缴部分),因公出差按规定补助。

  (二)汽车驾驶员岗位: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500元(含养老、医保等政策规定个人自缴部分),因公出差按规定补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须提交以下材料:招聘人员报名表、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近年获表彰及奖励扫描件等相关材料。面试时核验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电子邮箱地址为lbjc2514536@126.com。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

  (三)面试。

  由人事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由中心招聘工作考核组成员根据岗位设置,组织命题和开展面试工作,经考试及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2-6497991

  点击下载>>>

  广西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聘用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11月8日

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融媒体中心双选招聘引进人才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3日讯: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及等级

  

  用人
   方式

  

  岗位说明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所学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职称或职业资格

  

  其他条件

  

  宾阳县融媒体中心

  

  全额拨款

  

  技术员

  

  专业技术

  

  实名编制

  

  从事广播电视、新媒体技术维护

  

  1

  

  无线电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电子技术应用专业、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信息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电磁场与无线电专业、电波传播与天线专业、应用电子技术教育专业、多媒体技术应用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电气工程专业、电子信息专业。

  

  本科及以上

  

  无要求

  

  18-30周岁

  

  不限

  

  熟悉数字和模拟基本电路、能看懂电路图,有C语言基础,具备较强的设备维护维修能力。同等条件下,持有电工证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在相关高校及网站发布双选信息,毕业生可根据需要向用人单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

  1.双选会现场报名。

  2.网上资料报名(报名时间:11月9日至11月30日)。

  (三)资格审查:由宾阳县融媒体中心双选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在报名投档的人员中逐一进行。

  (四)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先进行笔试、实际操作,根据笔试、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到低按双选人数1:3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如笔试、实际操作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面试人数;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结束后,按三项成绩总分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考察:由宾阳县融媒体中心双选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指派专人到应选者所在院校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从考试合格者中按总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宾阳县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和宾阳县融媒体中心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宾阳县融媒体中心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宾阳县融媒体中心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

  五、考试时间和要求 

  (一)考试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实际操作和面试随后进行。

  (二)考试要求:

  1.笔试:时间为90分钟。以考察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内容由县融媒体中心确定。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2.实际操作和面试:实际操作时间60分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系统连接、设备使用、故障排查和维修等,分值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考察内容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形象仪表等,分值50分。两项测试总分为150分。由宾阳县融媒体中心双选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测试内容。

  六、待遇

  根据中共宾阳县委编办核定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所选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以上级工资管理部门核实为准。

  七、双选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8235175

  电子邮箱:bydstbgs@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70号

  点击下载>>>

  岗位应聘报名表.xls

  宾阳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11月2日

2021年广西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相当正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特种证件制作及相关业务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成立于2012年,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全区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和管理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三)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

  

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91年,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与公安信息通信业务及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业务有关的技术研究。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成立于2015年,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治区公安厅禁毒管理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4个所属事业单位,设置1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1名。各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之间,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2021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相关附件包括以下内容: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报考岗位有职称或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1.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5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2.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月1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拟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人员的,必须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本人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主要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测试应聘者对岗位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笔试在南宁市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岗位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实施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发布,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面试资格复审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公告中发布。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未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成绩发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公布。

  

(五)考核

  

根据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根据厅属事业单位工作的特殊性,从严进行政治考察。考核内容主要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执行。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招聘单位将对替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替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安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注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892640(公安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0771-2893885、2893235;

  

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0771-2893404;

  

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0771-2892505;

  

禁毒情报技术中心,0771-2892795;

  

公安厅政治部,0771-2892828。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标题:欢迎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

  

文章来源:欢迎来到广西人事考试网

2021年广西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1年桂林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7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二、招聘程序

  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8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7日—2021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03室。

  报名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市政路8号

  联系电话:0773-721905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荔浦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7219059。

  点击下载>>>

  2021年度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021年度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1年度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