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21日讯: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以及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度通过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乡镇及以下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招聘对象应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和合格学历。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招聘类型以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招聘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招聘类型以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2020年5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5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9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五)具体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2)为准。

  本次招聘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的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与自治县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线上报名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池人才网下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然后扫描《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其他应聘人员必须提交)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的材料必须清晰,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发送到报名邮箱并注名考生姓名,报名邮箱为:hjjygz@163.com。线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后,考生必须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来电向招聘单位报告报名材料发送情况,联系电话:(0778)8822720。不来电报告,造成错过报名时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至2020年5月29日17:30。

  3.资格审查。由自治县教育局联合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材料,资格审查单位应将审查结果以电话反馈给考生(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信息材料的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5月29日报名的必须在5月30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5月25日9:00至2020年5月2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电话通知改报其他岗位,扫描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发送到报名邮箱。2020年5月29日17:30至2020年5月3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3)。

  4.交费方法和收费标准。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和考试费。

  5.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3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应于2020年6月3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6.其他。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需作笔试筛选的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由自治县教育局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一)面试要求

  1.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0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人选。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岗位,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参加笔试作筛选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自治县教育局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由自治县教育局联合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20年6月中旬前

  5.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现场答辩或说课+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说课+现场答辩中说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说课+技能操作中说课占50分,技能操作占50分。

  面试方式由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制定。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6.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7.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在面试当天的面试前1小时从考官库按1:1.5抽签确定考官人选,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7人组成。确定考官人选必须参加面试前40分钟的考官业务培训。考官培训后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8.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二)考试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需作笔试筛选的岗位)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列时,需请示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河池市教育局审核,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由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应按照相关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的同时,还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原则上,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20年8月中旬前

  八、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公开招聘教师聘用审批表》,经自治县教育局、自治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完成时间:2020年8月31日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再次组织补充招聘。

  十、关于聘用教师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竟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十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一)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十二、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委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882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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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20年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样表)》.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9日

2020年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招聘75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我区社区空缺岗位人员,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特面向社会招考75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社区工作者75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知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9日——2002年3月9日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五)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技能;

  (六)具有梧州市三城区户籍。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蝶山一路50号)。联系电话:0774—3823560 联系人:聂楚滢。

  2、报名时间

  2020年3月9日——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报名时现场进行电脑测试。电脑测试合格后方可填写《梧州市万秀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

  4、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考场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满真实情况使体检记录失实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并从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表现等。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梧州市万秀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20年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招聘75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梧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负责解释,电话:3823560

  附件:梧州市万秀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提取码:jff0)

  

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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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2020年广西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706人公告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提取码:zi33)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提取码:8w1w)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提取码:6md1)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提取码:i5vv)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提取码:xd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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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招聘辅警35人,其中男性30人,女性5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及应急备勤、治安巡逻等工作。

  2.招聘岗位(另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梧州市户籍(梧州市辖区、市、县);

  3.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5日至2002年3月5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心健康、五观端正并附合国家招聘公务员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6.具备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录用(报名时带原件和提供复印件):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7. 现役军人;

  8. 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文化考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藤县公安局信访室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在现场报名时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审查身高、年龄、文化程度等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藤县警务辅助人员。

  六、考试

  (一)2020年3月30日上午9时进行笔试,下午3时00分进行电脑试(考试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内容:时事政策、公安基础知识、《宪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二)体能测评时间:初定2020年3月31日(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三)体能测评地点:待定。(以体能测评公告为准)

  (四)所有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或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子:10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女子:800米、4x10折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各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标准评分表》(附件4)。个人体能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计分。

  体能测评合格分数线由藤县公安局统一公布。

  七、面试

  (一)面试名额、时间和地点

2020年广西梧州藤县公安局招聘辅警35人公告

  1.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电脑测试成绩及对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按以上综合成绩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2020年4月2日(如有变动,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地点:待定。(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政审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电脑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政审考察和体检人选。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关键点考察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品德、素质、能力,以及审查是否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体检

  体检安排由藤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

  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藤县公安宣传栏或藤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体检、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人员。

  九、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择期从候录库中递补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对招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需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建立候录库

  体能测评、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有效期半年。在有效期内,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可聘用为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1.辅警薪酬约2900~31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

  2.统一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考生参加笔试、电脑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藤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藤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藤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774-7273532。

  附件:

  报名登记表.xls(提取码:q2bs)

  藤县公安局第一批招聘人数及单位.doc(提取码:o217)

  

藤县公安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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