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考试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4月0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共6个事业单位面向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6人。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1年4月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含6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4月6日之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报考岗位在网上报名平台统一表述为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考生统一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进行选岗。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网址:http://zp.cpta.com.cn/gwyexam/register/gotohelp.htm),注册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下载地址:http://download.people.com.cn/zhaopianshenhe.rar)处理后的照片,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半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4月10日8:30-4月1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7日8:30—5月22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总体成绩共同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选岗程序。
4.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6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按照选岗结果,市直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
(二)人选公布。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定向招聘具体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置随军家属是我市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为准。
(三)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选岗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公示后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已安置,不得再作为未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参加今后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2812699。
2.监督电话:0777-286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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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xls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1日
2021年广西贺州昭平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报考定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须在昭平县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的村党组织书记。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在昭平县服务满2年且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2021年昭平县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
(四)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特岗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县级公立医院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基层服务期或服务时间、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11月25日开始,可以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74-6687858。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日- 12月7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07办公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联系电话:0774-6687858。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2021年昭平县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贴好相片)、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该证明要求详细注明服务基层起止时间)、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参加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实有人数开考。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中学。笔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在笔试的当天下午3点前在考区内成绩公布栏查看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前往考务办公室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面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中学,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四)报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又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附件:
1. 2021年昭平县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 2021年昭平县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贺州昭平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20b554f1d2696977dc2589db15524415)
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编外财务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26日讯:因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岗位计划:会计1名
工作内容: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汇编,配合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2.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
3.经验丰富,有政府部门会计经历的优先考虑。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6日-12月3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海市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主楼304)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自荐书(简历)、相片、学历、学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箱:hc3034635@163.com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工资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待遇(含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北海市长青北路13号政府大院主楼304)
联系电话:0779-3033977(请工作时间联系)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广西河池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推动河池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和《河池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河组通字〔2021〕4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河池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共256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0人,教育类11人,医疗卫生类51人,县(区)134人。具体引进的单位、岗位、条件、人数详见《河池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本次引进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由河池市委人才办择优进入面试。本次引进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一)报名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河池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市辖县区)服务期限未满的;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引进(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工作流程
河池市各企事业单位需求人才,由河池市委人才办统一按照发布公告、引进人才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引进,按人岗相适原则分配到相关单位。
(一)发布公告
在河池先锋网、河池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生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网上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通知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考核(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线上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加入面试工作群开展视频面谈面试。面试采取问答形式,每人面谈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百分制。个别特殊岗位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专业测试环节。计划于2022年1月组织考生进行线上面谈面试,具体视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而定。
(四)体检和考察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引进人才进行体检,体检费、往返交通费(不含飞机票费用)可由用人单位负责。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引进人才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引进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及入编手续。
四、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到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河池市人才工作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有关条件的,可享受河池市引进人才安家费(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优诊以及入住人才公寓等待遇。引进到各县(区)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享受各县(区)相关引进人才待遇,没有出台相关引进人才待遇政策的县(区)参照市级文件执行。
五、报名方式
考生根据岗位类型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报名时间截止为2022年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1.《河池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成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并于2022年7月底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报名邮箱:
市委人才办:hcrczp@126.com,联系电话:0778-2306929;
市卫生健康委:ntntn@126.com,联系电话:0778-2281193;
河池市宜州区委人才办:yzrcb2017@163.com,联系电话:0778-3188907;
罗城县委组织部:lczzrc2021@163.com,联系电话:0778-8219679;
环江县委人才办:hjrcb8821675@163.com,联系电话:0778-8821685;
都安县委组织部:dazzb@163.com,联系电话:0778-5218791;
大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sjjdg2171@163.com,联系电话:0778-5812171。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三)本次经济学类、土建类和不分专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引进实行“统招统分”的办法,引进人才工作组根据全市市直单位岗位情况,统一安排引进人才。对个别优秀人才,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和意愿,结合河池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额外增加岗位引进。
本次引进活动由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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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河池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ll(提取码:itl5)
2.河池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lll(提取码:k66b)
中共河池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