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02日讯:为充实工会干部力量,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加强工会各项工作,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决定公开招聘3名相关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1名;

  (二)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法务工作人员(调解员)1名;

  (三)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工会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5、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有文秘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法务工作人员(调解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工会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及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工会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及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招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员工工资的80%,试用期合格转为正式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带自荐书(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5寸生活照1张,以及填写好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办公室(北海市铁山港区行政中心旧办公楼四楼407室)报名,报名表(报名表上的照片要求是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至tsgqzgh@163.com,联系电话:0779-8610141,联系人:张华丽。

  2、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自荐书(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tsgqzgh@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如有发表过的文章稿件或可证明工作经验能力的其他材料,请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或发送扫描件到邮箱。

  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12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三)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面试工作由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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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北海市铁山港区总工会

  2020年12月1日

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46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劳动合同聘用管理,增加劳动合同聘用的公平公正性,根据学校要求及二级单位的用人需求,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报名采取工作日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聘用报名表》(附件2),并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提交求职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时,请以“202003招聘+姓名+用工单位+岗位”格式命名,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发送到各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

2020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46人公告

  初次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22日。如初次没能招聘到合适人选(见“拟聘劳动合同制员工情况公示2020.3”),则该岗位的应聘报名时间延长至该岗位招满为止。

  2.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各用工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通知面试。

  (二)考核

  各用工单位领导班子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能力。用工单位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由单位负责人签署考核聘用意见。各用工单位应优先聘用引进人才配偶。

  (三)体检

  拟聘人员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

  各用工单位于3月25日前将《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拟聘材料报送到劳动用工管理中心。

  二、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委托用工单位负责人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5833086/3697102,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提取码:4hpa)

  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i53w)

  

广西师范大学劳动用工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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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桂林市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园林植物园等35个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22个职位,计划招聘169人;非实名编制共18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7个职位,计划招聘7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八)其他:

  1、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辞退、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0年10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1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5或附件6或附件7或附件8)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10月13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或《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2815018

  附件:

  1.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zfrg)

  2.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36gk)

2020年广西桂林市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9人公告

  3.桂林市本级2020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vdrn)

  4.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提取码:6lb6)

  5.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xv89)

  6.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5ne0)

  7.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z7s0)

  8.桂林市2020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rwja)

  9.桂林市2020年度第二批直接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提取码:x01u)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提取码:tmoa)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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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12〕5号)、《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北海市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控制数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北银编〔2020〕6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优化教职工配备,经研究决定使用100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招聘后勤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5.身体健康;

  6. 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200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卫生保洁员、炊事员、生活管理员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200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7. 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卫生保洁、炊事岗位人员为初中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2020年度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5. 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银海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的聘用控制数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1日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招聘信息。

  (二)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202室(北海市银海区江苏路与湘潭路交汇处)。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时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居民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和相关资格的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由银海区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人员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当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30的,需要通过增加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2. 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面。

  3. 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采取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人员在侯考室候考,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面试室,到休息室休息,成绩宣布后才能离开。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5. 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相同时,由银海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考察前须提供岗位相关资格条件的证书。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银海区教育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确定拟聘人选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送区委编委办、区财政局备案。

2020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后勤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新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3年。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得应聘资格的。

  2. 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 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 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招聘活动的考生需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咨询电话: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0779-3215032)

  附件1:2020年度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提取码:v970)

  附件2: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doc(提取码:obwg)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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