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2015年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教师公告

 我校是自治区民委的直属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武鸣县灵水风景区旁,现有实名制在编人员194人,在校生4500多人。为了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相关岗位的专任教师16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招聘实名制编制教师16人。
(详见附表1: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2015年公开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四)具有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报名、考试考核与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2015年9月29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民委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同时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9日至10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点30分止。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城厢镇灵水路1号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人事科。
3、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4、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2份)
(1)《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技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5)2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技能证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等。10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11月2日在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于报名结束后注意查询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考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经报请自治区民委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开考。
  (1)命题与评卷: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命题和评卷。
  (2)笔试形式及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内容和成绩:笔试内容是教育理论知识和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共100分,其中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理论知识占15分,相应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占85分);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自治区民委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公布。
(4)测试地点: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将于11月11日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如某一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报经自治区民委同意,并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进入面试程序。
(1)面试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高中(或中专)学科内容。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评。
(2)面试顺序和成绩:应试人员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2分钟左右。每组评委为9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每组的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评委的三分之一,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面试地点在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及时在自治区民委网站,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考核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考核、聘用)。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
考核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组织应聘人员体检。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核合格人员中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则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聘用审批
1.将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民委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民委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网址
自治区民委网址:
http://www.gxmw.gov.cn
学校网址:http://www.gxzwxx.com http://www.gxmzgz.com
联系电话:0771-6222989  电子邮箱:rsk6222989@163.com
联系人:欧老师 谭老师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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