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92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岗位要求的规培证书,除招聘条件明确规定外,均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所有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区教委下属学校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2022年、2023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考生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机关(单位)审核认定,并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上午9:00。考生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栏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12: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四)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考务费。
 
  (六)开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4年5月22日9:00时至5月25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若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于资格审查结束后次日16:00时前,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网上报名手机号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面试项目。
 
  甲类岗位的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乙类岗位(教师岗)的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乙类岗位(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岗、编辑岗)的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实操的方式,实操内容为测试报考岗位的有关技能,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实操测试时间根据考试科目决定,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六、体检人选的确定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长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3年(其中政府序列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须在本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服务满3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长寿区人力社保局:023-40661621。
 
  (二)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cqcs.gov.cn)首页“人事考试”栏上公示的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2.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2024年广东江门开平市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开平市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考岗位人数、任职条件、工作职责
 
岗位名称: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1.招聘人数:1人
 
2.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秘书学(B050107)、传播学(B050304)、编辑出版学(B050305)、食品质量与安全(B082802)、汉语(C050101)、文秘类(C0502)、新闻采编与制作(C050501)、食品质量与安全
 
(C084803)等专业(详见附件《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能力,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应聘市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工会工作或有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取得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选可优先录取。熟悉劳动和工会法律法规、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基层工会工作者或来自企业生产一线的工会积极分子、职工服务志愿者,可适当放宽年齡至43周岁。[涉及工作经验或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工会)的相关工作证明]
 
3.工作职责:
 
(1)负责市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文秘、后勤;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工会组建、职工之家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工联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以及联系。
 
(3)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指导职工就业、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与重大劳资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妥善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处理,调处劳资矛盾;
 
(4)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承担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对本级工会及下一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患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疾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线下笔试方式,笔试分数满分10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当天未达到上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到场人员安排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在江门人才网(www.jobjm.com)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后,管理及薪酬标准按照开平市总工会现行聘用人员相关规定和《开平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由开平市总工会委托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6日止,即日起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jmrc.ikaowu.com/,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及要求填报资料,符合条件的将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0-3410132。
 
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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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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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济南职业学院招聘75人简章

  
 
  为了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6月12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6月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高级、博士岗位;C类为辅导员初、中级岗位;教辅初、中级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75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jnvc.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报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院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6月12日11:00-6月15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中、初级岗位需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6月15日18: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A、C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对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A类、C类岗位的人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A类、C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22日(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A、C类岗位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各岗位应聘人员,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B类岗位人员不需提供);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⑦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我院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当天,由学院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A、C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类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学院发放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70元。
 
  (三)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试讲占70%、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B、C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综合分析、应变、沟通、表达等能力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素养。
 
  面试时间:领取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详见学院网站。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结束后,A、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C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有工作单位,且经我院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31-82627611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6月12日至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监督电话: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 0531-82059395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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