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运城市平陆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平陆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报考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10.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且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不得报考。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户籍、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lu.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平陆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或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由平陆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3)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①打印填写《平陆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②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③已经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报告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下载打印纸质版并在验证期内。
 
  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上学时间、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并加盖学院或者学校公章)。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底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④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提供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应往届毕业生档案仍在学校存放的,由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服务期限是否已满;
 
  ⑤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出具《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入伍证、退伍证(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⑥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
 
  ⑦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3.缴费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8:00时,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和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费减免资格。
 
  4.开考比例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名额调整到该单位条件相同的同类普通岗位进行招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4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及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办法,实行单人单桌,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一堂考完。
 
  ②笔试内容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含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报考教师岗位的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经济、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和科目二:《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含新课程理念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③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平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10分钟。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含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考生测试内容为应试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知识储备、逻辑思维、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讲课的方法进行。
 
  (3)面试考官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承担。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所有考生在候考室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入场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此项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小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平陆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习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招聘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平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它单位,不得辞职、借调或调动。
 
  3.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4.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执行回避工作由用人单位审查并报领导组。
 
  (三)公开招聘工作整个过程要严肃招聘纪律。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考试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此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股:0359-880108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
 
  0359-3660158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
 
  (一)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平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8日

2024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专职辅导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因岗择人、为用而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6名,因工作性质需要入住学生宿舍,按性别比例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专业不限(思政类、心理类和学校开设专业相关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全天候工作;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hzx@cqxqhr.com)。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岗位名称+姓名+电话”。
 
  (三)报名要求
 
  1.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应届生需要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要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社区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2.时间节点要求。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初审方可进入到面试环节。报名人员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时须备注详细填写。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核环节
 
  1.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环节。采面试环节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以现场答题(口头)、案例分析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招聘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对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与考察、体检人选。
 
  1.体检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心理测试。以书面问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拟聘的重要参考要素。
 
  3.考察环节。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的考察结论,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递补情形。考生自愿放弃(不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以及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录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校党委审定。
 
  2.公示拟聘名单。拟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被聘人员,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薪酬标准。按照学校专职辅导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五险一金。聘期内在武汉市经开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本次聘用非在编人员,符合下一年度学校编制内招聘计划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4730273(人事处)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27-84730276(纪委)

2024年广西外事办公室直属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办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到广西访问的外国国家领导人的接待翻译工作,自治区领导重要外事活动及出访的翻译工作,以及协助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在广西举行的有关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和口译工作,负责区内外事文件、涉外文书和重要资料的笔译、校译工作,指导全区外事翻译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广西因公电子护照制作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标准执行。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因外事活动翻译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已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未满或服务年限未满的;
 
  6、现役军人;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a3f5ea9b1b.zipv6.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wsb.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请有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指定邮箱。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里上传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Word电子版和有本人亲笔签名的pdf扫描版,无亲笔签名者将直接视为报名无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海外留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证件及其他报名材料需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的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5)彩色全身照片。
 
  (6)其他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需将原件进行扫描,按以上提交材料顺序号标注好文件名和序号(如:1、张三报名表;2、张三身份证;3、张三学历证,张三学位证,张三学历证明等),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rsc@wsb.gxzf.gov.cn,材料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越南语翻译岗)。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2)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因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以及翻译能力测试等。翻译能力测试采取口译方式进行,在资格复审环节安排。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所对应的本级学历学位层次或上级学历学位层次的,可以通过学历学位和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只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下一级学历学位层次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通过。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
 
  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公告,同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由自治区外事办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处需手写签名),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全部参加翻译能力测试,不参加翻译能力测试的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
 
  翻译能力测试采取口译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按报名岗位资格复审随机领取的排序号即同时为翻译能力测试题号,按题号对应题目答题,并进行全程录像。资格复审结束后,由自治区外事办组织外语专业考官对参加翻译能力测试人员进行统一测评,测试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应聘人员翻译能力测试由两位考官同时评判通过方为资格复审合格,才能进入面试和笔试环节。如该岗位翻译能力测试通过人数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公告。
 
  资格复审结束后3日内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公告资格复审结果。报考者可自行在网上查看,招聘单位不单独另行通知。通过翻译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请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在指定的时间到通知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和笔试的依据之一,逾期不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和笔试
 
  1、发布面试和笔试公告。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全部进入面试和笔试环节,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进入面试和笔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面试和笔试公告,同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和笔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及外语专业能力,分综合测试和外语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笔译水平,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
 
  考生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单门成绩均须达到70分(含)以上的,才能进入考核环节。
 
  3、总成绩发布:面试和笔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全部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核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单门成绩均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考核对象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受到纪律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5)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如有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会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考核不合格的,需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对象经考核合格的,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及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则从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进入考核程序。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纪委,0771-5622249。
 
  (三)招聘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人事处,潘凤婷,0771-562359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湖北十堰市竹溪县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工作业务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20名(含教学辅助岗位会计1名)。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学科教师须持有相应中职或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效期内的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可以报名,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相应学段学校教师岗位和教育会计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本县在编教师;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及报名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zx.rzv5.com/)进行。
 
  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界面将报名表下载保存,资格复审环节需要提交纸质版报名表。
 
  (三)时间安排
 
  1.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8∶30至5月27日17∶3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20∶30。由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疑问,可直接与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联系。
 
  5月27日17:30以后,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广大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不要在临近注册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2日8∶30至5月28日17∶30。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进行线上缴费(手机提示扣费成功即可,不要重复缴费)。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5月31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均需持有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2份)。
 
  5.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先报名缴费,可于2024年6月2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条件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周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要求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总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一)资格审查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拟聘用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通知为准。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附资格复审合格人选名单)
 
  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8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
 
  2.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音乐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语言表达、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无学生讲课内容为竹溪县普通高中现行教材高二年级上学期(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为竹溪县中职学校现行教材)。无学生讲课时限为10分钟(其中音乐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展示,时间延长至12分钟),备课时限为30分钟。无学生讲课面试课题于面试当天相应时间段候考准备前,由相应学段和学科1号考生从备选考题中随机选定一个教学课时作为面试课题。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2)报考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报考计算机基础、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岗位的教师,面试通过现场实操(含实操讲解)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4.面试总分: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岗位(会计)招聘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只准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三)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遇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进行笔试加试,择优录用。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2)办理政策性加分手续
 
  符合申请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持《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度考核表、期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6月2日下午2:30--5:30到竹溪县教育局204室(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号)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2024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附件4)。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3)上述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4)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七、考察、调档审核
 
  考察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对在大学期间、工作期间、待业期间,受过法律追究和纪律处分的,或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均视为考察不合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通知考生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岗、公示和录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考生依据招聘单位所设岗位和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竹溪县人社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按合同书及最低服务期协议相关条款执行;要求调离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服务期内,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其中,符合竹溪县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学历层次人才,享受相应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
 
  九、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
 
  十、其他事项
 
  1.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溪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19-2731147),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其他未尽事宜由竹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719-2731147 ?(县教育局)
 
  0719-2721750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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