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4人公告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姑苏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工作;
 
5.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需要的专业。
 
。博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6月4日9∶00-10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4日-10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00-10月30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4日9∶00-10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4.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报名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1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学校官网(http://www.szai.edu.cn)发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彩色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还给应聘人员:
 
1.身份证(正反面);
 
2.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高级职称证书(A11号岗位提供);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A10号岗位提供)。
 
(二)心理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应聘人员心理测试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方式将在学校官网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提供离职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7655031
 
联系人:季老师、郭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黄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6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广东江门开平市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开平市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考岗位人数、任职条件、工作职责
 
岗位名称: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1.招聘人数:1人
 
2.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秘书学(B050107)、传播学(B050304)、编辑出版学(B050305)、食品质量与安全(B082802)、汉语(C050101)、文秘类(C0502)、新闻采编与制作(C050501)、食品质量与安全
 
(C084803)等专业(详见附件《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能力,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应聘市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工会工作或有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取得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选可优先录取。熟悉劳动和工会法律法规、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基层工会工作者或来自企业生产一线的工会积极分子、职工服务志愿者,可适当放宽年齡至43周岁。[涉及工作经验或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工会)的相关工作证明]
 
3.工作职责:
 
(1)负责市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文秘、后勤;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工会组建、职工之家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工联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以及联系。
 
(3)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指导职工就业、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与重大劳资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妥善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处理,调处劳资矛盾;
 
(4)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承担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对本级工会及下一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患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疾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线下笔试方式,笔试分数满分10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当天未达到上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到场人员安排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在江门人才网(www.jobjm.com)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后,管理及薪酬标准按照开平市总工会现行聘用人员相关规定和《开平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由开平市总工会委托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6日止,即日起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jmrc.ikaowu.com/,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及要求填报资料,符合条件的将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0-3410132。
 
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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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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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为区委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归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岗位2个,人数2名。具体需求详见《2024年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设置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人员为区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乐于奉献。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7日之后出生)。
 
(三)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21日。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wdx@shunde.gov.cn。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签名扫描版各一份;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本科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资历证明扫描件(如职称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证明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岗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我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有关事宜均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试卷满分100分,合格60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初定时间:2024年6月29日,笔试地点以组织部网站公布为准。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三)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均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核查。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研究能力、授课技巧、学习和工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我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我校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有关事宜将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并通过电话告知。
 
八、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0757-22362505。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
 
佛山市顺德区行政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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