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益阳市大通湖区卫健系统招聘33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经研究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3名。具体职位和要求等详见《益阳市大通湖区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过吸毒史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已纳入我区编制管理的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我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辞职未满2年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大通湖区门户网站(http://dth.yiyang.gov.cn/)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网址:
 
  2024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网(http://dth.12333cp.cn/)进行网络报名。
 
  2.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分类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
 
  (2)岗位要求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均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一般半个工作日内),未审查的,请及时与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联系。
 
  (三)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看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打印《益阳市大通湖区2024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于2024年6月17日至18日(上午08:00—12:00,下午 14:30—17:00)携带《报名表》及线上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大道180号)309室现场确认,盖章后方可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财务岗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必须携带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不可代替身份证使用)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
 
  (1)准考证打印
 
  2024年6月25日8:00-6月29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时间、地点和范围
 
  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代码DH13、DH14的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医三基”,DH16为“护理三基”,DH10、DH17为“药学三基”,DH11、DH19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其他岗位为“医学三基”。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考官组、同一套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或者不低于75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放弃面试者,递补不超过2次。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对象为拟聘人员。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需提交书面说明)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在大通湖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区纪委监察工委、组织、人社等部门及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相关违纪人员由区纪委监察工委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区民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0737-5662978,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党建人事股 0737-566675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188416
 
  监督电话: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工委19958101822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大通湖区门户网站(http://dth.yiyang.gov.cn/),掌握考试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益阳市大通湖区民政             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
 
  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81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s://zhaokao.szhr.com.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15:00-6月12日15:00
 
(三)选用对象:
 
选用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5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8年6月5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2日15:00-2024年6月14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结束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选用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1.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
 
2.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社区综合治理相关内容。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8日15:00-2024年6月21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下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时间与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笔试时间一致。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选用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选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86720647、18710196497、15018822175;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291974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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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播放 4月24日

2024年广东湛江吴川市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落实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吴川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属广东省湛江市管辖的县级市,全市总面积848.5平方公里,下辖15个镇(街道),总人口120多万。吴川滨江临海、气候宜人,是具有江海文化特色的“三宜”(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鼎龙湾国际海洋度假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吉兆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地理位置优越,水、陆、空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全市海岸线长达48公里,沈海高速、汕湛高速、国道228线、深湛高铁、广湛高铁(在建)纵横全境,从市区到达机场和高铁站均不超过20分钟车程。吴川处于湛茂阳沿海经济带黄金走廊,是镶嵌在祖国南海之滨的一颗美丽的明珠,被省定位为湛江市域副中心城市、湛茂阳沿海经济带重要滨海城市,是湛江连接“双区”的桥头堡。
 
吴川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崇文重教,文化底蕴深厚,历代人才辈出,闻名遐迩。著名的有粤西唯一的状元林召棠、首任驻美大使陈兰彬、民国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爱国将军张炎等。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蓬勃快速发展,打造了一批亮丽的城市名片:中国建筑装饰之乡、中国羽绒之乡、中国塑料鞋之乡、中国体育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月饼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全国体育先进市,全国魅力新农村十佳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吴川月饼”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首批保护名录,“吴川三绝”(飘色、泥塑、花桥)享誉海内外。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359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等详见《广东省吴川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需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2006年6月11日(含)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1日(含)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吴川市在编在岗教职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12、13、14、17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吴川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可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广东省吴川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下载后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另一张相片背面写上名字和报考的岗位代码贴在表格相片旁边。(注:报名表中应聘人员签名处需亲笔签名)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名表1份。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等材料。赴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除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余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的专业依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应聘幼儿园教师相应岗位的,需按照《2024年广东省吴川市公开招聘教育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备注要求,聘用后服从主管部门安排,派到指定的公办幼儿园工作,届时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到指定的公办幼儿园。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单位、证书及其编号、证书取得时间等,并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师类:教育学、心理学能力测试;教辅类: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
 
具体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届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及主动放弃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
 
①教师类: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模拟上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外语岗位的用相应外语)。
 
②教辅类: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用语为普通话。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考察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吴川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五)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吴川市教育局、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759-5582661(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5582366(吴川市教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吴川市教育局吴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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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27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民转公")后教师队伍配置工作,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鄞州区"民转公"(含终止办学或停止招生)学校非事业编制在岗教师(截至时间以2022年6月社保缴纳凭证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所需的专业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报名通道不开放)。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面向“民转公”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通道

 

(温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开始)

 

(二)资格初审

 

鄞州区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对已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开放。

 

(三)查询及再次报名

 

已报名人员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6月13日8:30—11:30)内再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再次报名人员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或核减的招聘指标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将在鄞州教育网"公示公告"、"教师招聘"栏(下同)及时予以公布。

 

(四)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超过(不含)6:1的,则该岗位招聘人员需先进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招聘人员的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综合素质以及职业发展愿景等情况,该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试讲,主要测试课堂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技能,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确认和笔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和进入资格确认和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鄞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五)资格确认

 

所有岗位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须按照资格确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鄞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详见鄞州教育网通知。

 

(六)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进入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若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鄞州教育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鄞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六、递补规定

 

1.资格确认不通过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确认的,空缺名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公示等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予聘用的,在该招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者,在鄞州区教育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鄞州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鄞州区教育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教育部门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 0574-89292903 (鄞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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