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0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教委的组织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学院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校、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实效奖单位、天津市“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天津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媒体示范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高水平高职学校和智慧能源、城市智能管理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10人,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材料的,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年龄计算的截至日期。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列入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24年6月3日至6月13日在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tjny.com.cn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tjchengjian.com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相关通知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笔试、面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联系电话要求必须准确无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按照所需岗位招聘条件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系统显示,请报考人员随时登录查看。如未通过资格初审,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9日16:00
 
  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缴纳笔试服务费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
 
  缴费成功后,不能再次更改报名岗位或退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若未达到该比例,将视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初审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6月21日14:00-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6月19日9:00-11:00,14: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测验》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环节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未按时参加笔试或笔试过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科目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2024年6月29日9:30,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携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材料不齐全或伪造材料等原因导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采取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面试前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试讲及答辩环节的参考内容,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
 
  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分别计分,各占比50%,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两个环节有一个环节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面试环节成绩确定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过程中考生缺少任一环节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成绩计算与查询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情况。
 
  七、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考察环节学院将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按学院规定时间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个月)。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学院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其它问题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对招聘公告中的原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具体工作安排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考试,由本人自行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022-58859725 田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022-58859752 贾老师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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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52人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博士,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分类及引进待遇
 
详见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bbmc.edu.cn/)。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含个人业绩及基本情况)至学校招聘邮箱:bbyxyzp@bbm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三)应聘人员岗位考核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核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低于75分不予录用。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存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D层次以上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欢迎来电咨询;
 
(二)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请关注各附属医院网站。
 
(三)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036;
 
邮箱:bbyxyzp@bbmc.edu.cn。
 
(二)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邱 燕

0552-3175305

651256693@qq.com

医学影像学院

时爱萍

0552-3175201

imagingschool@bbmc.edu.cn

公共基础学院

罗 丹

0552-3175249

ggkcb@163.com

检验医学院

庞士伟

0552-3175240

837449513@qq.com

卫生管理学院

张 敏

0552-3173962

bywsglx@163.com

药学院

李晓明

0552-3175231

bbmcyxy@163.com

口腔医学院

姜丽娜

0552-3175256

jln_baby@163com

生命科学学院

孙永建

0552-3175290

330812633@qq.com

体育艺术部

文河保

0552-3175003

2019013@bbmc.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李同刚

0552-3175221

623011324@qq.com

基础医学院

郑庆委

0552-3175271

2563083867@qq.com

精神卫生学院

沐林林

0552-3175272

bbyxyjswsxy@163.com

护理学院

蒋楠楠

0552-3175207

603990362@qq.com

科研处

石景言

0552-3175067

Bykyc2012@163.com

全科医学系

陈克侠

0552-3175902

81210121@qq.com

 

附件: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蚌埠医科大学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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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茂名化州市招聘教师223人公告

 

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规定,化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2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化州市情况简介
 
化州市属广东省茂名市管辖的县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接中国南方油城茂名,南连著名海滨城市湛江,西邻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北倚桂东门户玉林,地理气候条件优越,因盛产化橘红,素有“中国化橘红之乡” “中国长寿之乡”美誉,是粤西地区目前唯一获得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字号”殊荣的县级市。全市总面积2357平方公里,辖17个镇和6个街道,户籍人口179.97万人,城区面积约20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约30万人,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663.96亿元。建有茂名第四大发展平台临空经济区和粤西最大、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化州万达广场。境内河茂铁路、沈海高速、汕湛高速横贯东西,有高速出入口6个,离湛江吴川国际机场仅有31公里。
 
化州山川秀丽,陵江、罗江、鉴江三江汇聚,文化底蕴厚重,孕育了明朝内阁首辅杨一清、岭南画派代表人物陈金章、中国工程院院士麦康森等一批文人名士。化州具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教育事业发展势头强劲,成绩斐然,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全国‘两基’先进单位”“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近年来,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育人才,为人才引进和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当前,化州市正在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
 
(二)在化州市支教的“三支一扶”和“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三)外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四)具体招聘学校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
 
1.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参加化州市“三支一扶”和“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支教服务满1学年的毕业生,如果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符的,仅限报指定的小学岗位,并须对应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专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在2024年化州市赴高校现场招聘中小学教师,已通过面试已签约的考生;
 
6.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7.近三年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开除公职的;
 
8.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市内在编在岗教师;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自聘用之日起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化州市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茂名市直、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化州等五个市(县、区)同一天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域的一个岗位或岗位组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7日9:00至2024年6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s://www.sydwzk.cn/gdhzjsgkzp2024”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资料。
 
3.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前密切留意资格初审结果,以免因资料填写有误错失考试资格。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或岗位组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B202406058)考生可放宽到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和“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支教服务的考生,如果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符,则按照本人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二)现场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后,必须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初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初审的,作自动放弃笔试处理。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18日9:00-12:00,14:30-17:30。
 
3.资格初审地点: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6楼学术报告厅。
 
4.参加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资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③毕业证书(2024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和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④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学历鉴定证明;⑤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支教、“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有关材料);⑥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⑦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①至⑦的顺序装订提交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将原件退回给考生。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报考的“三支一扶”人员执行笔试加分政策。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00-22日24:00,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
 
除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外,其他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B202406058)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
 
3.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9:3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4.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化州市教育局商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zhou.gov.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入围名单。
 
入围面试的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必须在打印面试通知书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打印面试通知书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及内容
 
(1)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以实操形式进行,实操测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技能;报考化州市向阳学校专门教师岗位(B202406058)的考生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其他科目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
 
(3)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实操测试)。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学历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实操)成绩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年,违约者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另行约定。聘用到城区学校(含幼儿园)任教的教师,须在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按规定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6.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7359522,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罗江南路11号)。
 
(二)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7228618,地址:化州市河西街道广海中路)。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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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共招聘6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其中书记员4名,文员1名,信息化运维人员1名。此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珠海中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中院合同制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信息化运维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运维工作经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压缩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的文件包发送至zhzyzzc@126.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19日18:00前,逾期视为无效。
 
3.报考咨询。报名期间,珠海中院对外公布咨询电话0756-2666172、0756-2666160,咨询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9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如有)各一份;
 
(2)考试前报到需携带的纸质材料:
 
①《珠海中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纸质版一份(将报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张贴在报名表上);
 
②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待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等考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短信的形式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记分方式:
 
合同制书记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合同制文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书记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书记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打字测试为听打,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文员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信息化运维人员考试内容:
 
合同制运维人员的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计算机专业技术能力。
 
5.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分别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面试对象。
 
6.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交流的方式进行。
 
7.考试时间:技能测试及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中院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被录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珠海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金福利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代为培训,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6-2666200。
 
(二)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程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递补。为加快人员补录,珠海中院拟在招录过程中设置补录环节,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珠海中院可以从本次招聘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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