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次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由于第一次招聘报名后出现部份岗位空缺,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共3个岗位,计划招聘4人。详见《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次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统一纳入财政供养。专业技术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新招聘人员的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等个人缴纳部份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3.年满18岁具有广西户籍的公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招聘计划及实施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

  
(一)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地点: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办公室(上林县大丰镇新华路4号)。并填写《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证明等。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

  
(三)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9年6月24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以取得证书时间为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6月24日。

  
六、面试

  
本次招聘所有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一)面试人员确定: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在25人(含25人)以下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在25人以上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排名前10位的,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得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成绩公布。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若出现成绩并列,则当场组织分数并列的考生进行加题面试,加题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加题面试成绩,加题面试最终成绩仅用于决出该岗位并列人员的排名,不影响该岗位其他人的排名,面试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当天在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公招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入闱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体检

  
由县级医疗机构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发现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十三、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13978183645。

  附件: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二次岗位计划表

  
2019年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上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7月5日

  

2019年广西南宁上林县农业农村局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经上林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养。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有较好的语言口头表达能力。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等。

  
5.年龄在18至35周岁,男女不限制。

  
6.2015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大学生。

  
7.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会计、农学、水产畜牧等专业。

  
8.学历在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9.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工资福利待遇

  
每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部分),其中2000元按月发放,500元作为绩效根据工作表现评定按年度发放;“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失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招聘期限

  
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称职或优秀的人员,继续聘用。

  
五、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应聘人到上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领取《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办公室。

  
2.应聘人须提供:扶贫帮扶手册、身份证、学历证书、简历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原件核看后退回;

  
3.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13日;(2)报名地点:上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1室);(3)报名联系电话:5202783、520273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上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公示5天。

  
(三)面试

  
面试分数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60分以上为录取最低分数线。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面试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60分以上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上林县农业农村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确定拟聘用名单进行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合格后,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上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5日

  

2019年广西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招聘政府购买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田林县财政局《关于给予县直单位增加工作人员的通知》(田人社发〔2019〕19号)文件,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急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三)热爱社会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类与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男女不限,年龄18至30周岁。

  
(六)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功底。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影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不良行为的;

  
5.已就业并和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属当地财政部门支付工资待遇的;

  
6.色盲或患有重大疾病等。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审核、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

  
2.报名地点: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03室人事股(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三楼303室)。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附件《田林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如有刊物、网站等发表过的文章,请复印一并上交。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将会电话通知到个人,要求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2.面试地点: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3.面试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事股组织,择优录取,逾期不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 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及面试等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不予聘用。

  
(四) 公示及体检合格上岗

  
经面试及材料审核合格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拟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名单在广西田林县政府门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面试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由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面试情况递补参加体检人员。按照程序与受聘者签订协议,办理上岗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月工资23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当月工资代扣。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先由县财政全额核拨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支付给聘用人员。

  
(二)聘用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聘用对象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协议,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6-7212778

  
联系地址: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03室人事股(原工商行政管理局三楼303室)

  
附件:田林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34人公告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 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非实名制编制工作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1个职位,计划招聘11人,非实名制编制共22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22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非实名编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9日。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报名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8号桂林市投资发展商务大厦424。

  
联系电话:0773-2802208。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制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上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0773-2823583。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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