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怀化市洪江区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洪江区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名,各单位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洪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见《洪江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3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3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6月3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报考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我区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试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jq.huaihua.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3 日至6 月 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停车场。
 
  (三)报考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提供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用正楷字写上报考人员姓名)。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3.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未取得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具有学士学位条件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该应届毕业生已经获得某某学士学位,证书待发”的证明。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7.招聘岗位限洪江区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截至2024年6月3日以前落户洪江区。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截至2024年6月3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予以处理。
 
  (五)准考证领取
 
  1.考生于2024年6月25日至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二楼207室领取《准考证》。
 
  2.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事业单位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考室安排等详见准考证。
 
  3.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洪江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4.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须达到6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阶段。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3.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1.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专技岗位按照专业技术考试成绩高低排名,专业技术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考一次笔试,加考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同时,根据要求增加毛发检测,有吸毒史人员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医院和时间另行告知。
 
  七、考察
 
  1.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2.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公示。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均在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进入全额(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纪检组):0745-7623658
 
  咨询电话(人社局):0745-7623812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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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江门开平市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开平市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考岗位人数、任职条件、工作职责
 
岗位名称: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1.招聘人数:1人
 
2.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秘书学(B050107)、传播学(B050304)、编辑出版学(B050305)、食品质量与安全(B082802)、汉语(C050101)、文秘类(C0502)、新闻采编与制作(C050501)、食品质量与安全
 
(C084803)等专业(详见附件《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活动策划、组织和执行能力,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应聘市总工会机关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工会工作或有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取得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选可优先录取。熟悉劳动和工会法律法规、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基层工会工作者或来自企业生产一线的工会积极分子、职工服务志愿者,可适当放宽年齡至43周岁。[涉及工作经验或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工会)的相关工作证明]
 
3.工作职责:
 
(1)负责市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文秘、后勤;承办市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指导全市基层工会组建、职工之家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工联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以及联系。
 
(3)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指导职工就业、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与重大劳资纠纷的预防排查化解、应急处置、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妥善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处理,调处劳资矛盾;
 
(4)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承担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对本级工会及下一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各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情况,开展困难帮扶工作,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患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疾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线下笔试方式,笔试分数满分100分。
 
(二)面试
 
在笔试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当天未达到上述比例人数的,按实际到场人员安排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用人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在江门人才网(www.jobjm.com)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后,管理及薪酬标准按照开平市总工会现行聘用人员相关规定和《开平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由开平市总工会委托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6日止,即日起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jmrc.ikaowu.com/,按照系统操作提示及要求填报资料,符合条件的将另行通知笔试、面试。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0-3410132。
 
江门市五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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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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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52人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博士,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分类及引进待遇
 
详见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bbmc.edu.cn/)。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含个人业绩及基本情况)至学校招聘邮箱:bbyxyzp@bbm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三)应聘人员岗位考核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核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低于75分不予录用。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存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D层次以上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欢迎来电咨询;
 
(二)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请关注各附属医院网站。
 
(三)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036;
 
邮箱:bbyxyzp@bbmc.edu.cn。
 
(二)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邱 燕

0552-3175305

651256693@qq.com

医学影像学院

时爱萍

0552-3175201

imagingschool@bbmc.edu.cn

公共基础学院

罗 丹

0552-3175249

ggkcb@163.com

检验医学院

庞士伟

0552-3175240

837449513@qq.com

卫生管理学院

张 敏

0552-3173962

bywsglx@163.com

药学院

李晓明

0552-3175231

bbmcyxy@163.com

口腔医学院

姜丽娜

0552-3175256

jln_baby@163com

生命科学学院

孙永建

0552-3175290

330812633@qq.com

体育艺术部

文河保

0552-3175003

2019013@bbmc.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李同刚

0552-3175221

623011324@qq.com

基础医学院

郑庆委

0552-3175271

2563083867@qq.com

精神卫生学院

沐林林

0552-3175272

bbyxyjswsxy@163.com

护理学院

蒋楠楠

0552-3175207

603990362@qq.com

科研处

石景言

0552-3175067

Bykyc2012@163.com

全科医学系

陈克侠

0552-3175902

81210121@qq.com

 

附件: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蚌埠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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