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奉化区教育系统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具体条件和相关事项说明
 
(一)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奉化区工贸旅游学校

电子商务实习指导教师

专技

1

1.承担电子商务专业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2.承担竞赛指导、教学改革、教科研等相关工作。

电子商务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

浙江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电子商务二级/技师证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自己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参赛荣获省级电子商务类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荣获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宁波市奉化区工贸旅游学校

酒店服务实习指导教师

专技

1

1.承担酒店中餐、客房指导工作;

2.承担竞赛指导、教学改革、教科研等相关工作。

旅游管理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

全国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酒店类(餐厅服务员或客房服务员)二级/技师证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或全国导游资格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获得酒店综合技能大赛省级金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全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

 

注:招聘范围全国指全国户籍或在国内缴纳社保,浙江指浙江户籍或在浙江缴纳社保,以上均须目前分别还在国内或浙江参保,且有一个月缴费记录。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社保缴纳及取得学历证书(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计算截止均为2024年5月31日(含)。其中,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三)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本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人事关系)后才能报考。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头像照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6月25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7月6日9:30。
 
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形式及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岗位的考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的50%。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3.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2)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3)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5)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在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分站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考生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必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有效期内的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测试成绩证明,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5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2.新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至少服务满5年(含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4.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局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574-88521521、0574-88681510,监督电话:0574-88523822,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浙江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

要求

招聘

范围

所学专

业要求

其他

要求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康复治疗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康复治疗学

历届生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 2024年6月14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6号楼裙楼六楼组织人事科6616室(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北路998号)报名。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联系方式:杨老师0574-55662913(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按照招聘指标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
 
四、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薪资待遇年应发收入根据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编外用工实际情况确定。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 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662913。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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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第九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向全国招引高层次人才公告

 

宁波市第九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是以宁波市第九医院为牵头医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院)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集团总院(宁波市第九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位于宁波市城区,占地75.3亩,为区级公立医院,核定床位600张。医院现有职工769人,高级职称152名,博士1名,硕士57名。

 
根据集团总院发展实际,向全国公开引进高、精、尖人才,促使医院更快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标准,并成为服务精诚、技术精准、管理精细的江北医学中心。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招引学科人才专业类别:
 
详见计划表。
 
二、招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与影响力,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
 
4、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的科研项目的能力;
 
5、能带动和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较强的学科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教学、科研等一线工作。
 
(二)其他条件
 
详见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条件者请下载填写《宁波市第九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公开招引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邮箱(nbdjyy_rsk@163.com),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下午16:00。
 
四、考评方式:
 
1、资料审核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及招聘资格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2、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卫生健康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聘用:
 
(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弄虚作假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将审核考生个人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其他:
 
1、聘用为报备员额事业编制人员;
 
2、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享受区人才引进政策。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其中,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指1978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7、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8、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9、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574-56803987。监督电话:0574-89187657。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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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快速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经试岗、面试等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指标及其他相关条件
 

招聘岗位

学历

所需专业

人数

年龄要求

其他相关条件

备注

康复科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1

35周岁以下

康复技师及以上资格

 
 

三、招聘基对象本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参照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北仑区卫生和计划生系统规范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仑卫发〔2016〕39号文件执行。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本次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岗、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2、有意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寸照、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办(峰城路88号)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 月5 日-2024年6 月12 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00,下午1:30-4:30)
 
联系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办
 
联系电话:0574-86725201 许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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