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6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工作需要情况,经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职业院校,1923年建校,前身为直隶第六师范学校,于2001年在原冀县师范基础上,升格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395亩,其中,校本部162亩,武邑校区233亩。在校生8500余人,教职工374人,设有信息工程系、交通运输系、智能制造系、数字商贸系、艺术与设计系、现代农牧系、学前教育与社会服务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体育工作部7系2部。近年来,获得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2022年被立项“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
 
  主要职责:培养高等专科学历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科技文化经济发展,开展相关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学术交流、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和数量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已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工作经历
 
  应聘相关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者,应聘者须提供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或其他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实际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2024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须服从调剂。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衡水人才网(www.hbhsrcw.com)、学院网站(www.hsvtc.cn)及学院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24日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25日09:00
 
  缴费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2:00
 
  报名地址:https://s.nuoyoukao.com/s/24230
 
  考生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服务费每人100元。此费用为考试服务费,请认真核查无误后缴费。一经缴费,除不可抗力原因,一律不予退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必须与原始有效证件或材料相一致。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
 
  2.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资格初审。审核人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4.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消息通知以报名网站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防止出现延误考试情况。
 
  5.凡是在规定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
 
  拟定笔试时间为7月28日,地点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考前1天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分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低于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均参加面试。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补充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考生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实践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按照现场选定的主题进行试讲。授课内容必须体现“教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相关教材、教具自行准备。
 
  除专任教师外的其他岗位,面试采取“作答+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拟定面试时间为8月3日,地点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于面试前一天的晚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高低,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中共党员身份、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较多者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分岗位按照总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补充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岗位无符合条件补充人员参加体检时,充分考虑其专业、经历、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剂人员。
 
  (八)考察
 
  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院党委会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因未通过考察、公示期间拟聘人员本人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或调剂。
 
  (十)聘用
 
  招聘的人事代理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学院聘用后,被聘人员在所聘岗位工作期限至少3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单位无关;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考生在招考期间,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考期间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递补的,后果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311-85559595
 
  监督举报电话:0318-2167802、2165692
 
  (工作日9:00-11:30 14:00-18:00)
 
  附件: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山东菏泽牡丹区选调(聘)8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牡丹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牡丹区纪委监委机关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公开选聘职位为牡丹区巡察工作服务中心九级以下管理岗位或十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开选调职位:我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公开选聘职位:除上述范围外,还包括我区各级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勤奋敬业。
 
  3.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选调(聘)职位要求的任职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符合公开选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纪委监委机关职位的,还需具备监察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调(聘)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牡丹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电话进行联系。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9:00—9月13日17:30。
 
  (三)现场报名地点
 
  牡丹区东方红西街999号牡丹区公务大厦2011室。
 
  (四)报名步骤
 
  1.选择报考职位和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人员下载《2024年牡丹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职位。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打印相关材料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打印填写好《报名表》《承诺书》,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一式两份)、《承诺书》,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选调(聘)资格。
 
  本次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职位,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形式。一般采取面试和面谈等方式确定人选。
 
  (一)面试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谈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谈
 
  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谈人数与录用计划1.5: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小数点进位后的人数,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谈的人员。面谈实行百分制,经面谈,被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可取消或核减招录计划。
 
  面谈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面谈结束后,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生面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选调(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增加政治家访环节。深入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任职资格条件、年度考核情况、违纪违规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考生面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聘)人员,不唯分取人。拟选调(聘)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参考原任职务职级任职(新任职级或专业技术岗位不高于报考职位的职位层次)。对存在影响选调(聘)问题的,取消公开选调(聘)资格。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有关情况通报报考人员现任职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七、其他
 
  本次公开选调(聘)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解释。
 
  公开选调(聘)咨询电话:0530-5928011
 
  公开选调(聘)监督电话:0530-5928695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农业大学招聘89人简章(第三批博士)

  
 
  一、山东农业大学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深造率平均在39%以上,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34963人,其中本科生2908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874人。现有教职工2502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065人,两院院士3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人才40余人,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110余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培育学科;农林学科连续6年入选QS世界大学学科排行榜400强,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余个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等省部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39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3项。建校以来,培养了以10余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多位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40万余人。
 
  近者悦,远者来。山东农业大学真诚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加盟山东农业大学,同心筑梦,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89人,其中教师岗位80人、教辅岗位9人,具体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教师岗位
 
  1.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入选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或具备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3.第三层次人才
 
  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4.第四层次人才
 
  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取得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推动本学科快速发展的优秀青年人才。
 
  5.第五层次人才
 
  具有比较扎实的教学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的优秀青年博士(后)。
 
  6.其他人才
 
  对于学科发展需要的其他人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人才进行评价。
 
  (二)教辅岗位
 
  从事教学辅助、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三)人才待遇
 
  对达到学校第一、二、三层次的人才,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研究确定待遇,按照长聘制聘用到相应岗位,可享受年薪制。
 
  对达到第四、第五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预聘或直聘到高级岗位,对其他急需紧缺博士按照岗位聘用合同管理,提供以下待遇:
 
  1.科研启动费:
 
  入校后根据不同学科供需情况、科研水平、教学潜力等提供5-300万不等的科研启动费。
 
  2.安家费与住房保障:
 
  (1)学校按照不同情况提供5-100万不等的购房补贴。
 
  (2)学校提供周转过渡房,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过渡期限不超过3年,过渡期间的房租及租住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首次来泰安就业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泰安市3000元/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3年。
 
  3.人才保障政策:
 
  学校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引进的青年人才根据其学科方向,为其配备指导老师并加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国家和省人才项目申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大学网站(http://www.sdau.edu.cn)和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https://rsc.sdau.edu.cn/)以及学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件附件内容须小于5MB,发送到附件1岗位汇总表相应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招聘单位+专业+姓名 ”,如:应聘教师113+农学院+作物学+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大学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以姓名+申请表命名)、《山东农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以姓名+登记表命名)和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发表论著、承担项目、获得的成果、奖励等,以姓名+简历命名),所需材料须填写准确、完整。
 
  2.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届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授予何种专业学位证明。
 
  3.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招聘岗位对于“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等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以及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sdau.edu.cn
 
  人才政策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肖老师、侯老师,联系电话:0538-8249858。
 
  报名事宜及岗位情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大学
 
  2024年9月9日

2024年齐鲁师范学院招聘44人简章(高级、博士研究生岗位)

  
 
  一、学校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48年的华东大学教育学院;1949年由山东益都(青州市)迁址至山东济南;1960年更名为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改制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是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五)应聘人员年龄要求:高级岗位在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和齐鲁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ql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2024年9月19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2024年9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6600/报名应聘。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招聘系统”;同时发送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见附件1),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①有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岗位聘用文件;
 
  ③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扫描件,并应于2024年9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④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模板详见附件3),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或者明确标注有该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⑦代表性成果汇总表(模板详见附件4),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著作和检索证明;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得专利证明材料;
 
  ⑧“招聘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已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教育厅和学校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孙老师、各学院联系人(见岗位汇总表)
 
  联系电话:0531-66778379、0531-66779149、各学院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监督电话:0531-66778378
 
  电子信箱:qlnuzhaopin@qlnu.edu.cn
 
  联系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200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齐鲁师范学院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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