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增强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求实际,现面向安顺市级及以下、省内其他市(州)生态环境系统公开选调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8名。岗位信息详见《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安顺市级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省内其他市(州)生态环境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取得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并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可以参加选调。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及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干部选调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选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选调公告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anshun.gov.cn)、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http://sthjj.anshun.gov.cn/)发布。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2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市生态环境局812办公室)。
 
  3.报考人员须下载《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并对照岗位表填报,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如实填写的《安顺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经单位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
 
  (3)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承诺书(仅限于公务员〈参公〉考生提供)(附件3)。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时,除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外,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00KB以下、底色无要求,图像清晰准确,图片名称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身份证号后4位)。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1.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及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反馈。
 
  2.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职位,该职位选调计划予以减少或者取消,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负责,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者未主动说明本人重要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9日(共2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本人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人事教育科(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9号市生态环境局812办公室)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1)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期间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者取消选调计划。
 
  六、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职位调整情况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设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折算后),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公布。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选调职位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自律证明。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结合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和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办理选调手续过程中,因考生或考生单位原因造成选调手续超时限未办理完毕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在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党委领导下、安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选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等现象发生。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3727868
 
  监督电话:0851-33711488
 
 
 

2024年河南信阳广播电视台招聘5人公告

  
 
  按照《信阳市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信阳广播电视台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详见《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信阳广播电视台)》(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招聘程序和招聘办法等按照《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三、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659827、6659896
 
 
 
  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6人简章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是济南市唯一的市属公立三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专业医疗机构,是在济南市卫健委领导下的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健康管理于一体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中心对6大类重精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试点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省级试点工作,开展抑郁症、焦虑症、睡眠障碍全民筛查,建立心理健康数据库。
 
  中心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精神卫生中心”的发展目标,立足“大专科、小综合”的战略定位,秉持中西医结合、心理先行的发展理念,擘画以京鲁睡眠医学中心、智慧减压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四大中心”为特色引领的发展蓝图。重视综合科室建设,开设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等科室,以我院优质的医疗水平为依托,以先进的医疗设备为基础,以专业的医疗人才为引领,为患者提供放心、安心、舒心的医疗环境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为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及专业素质高者,年龄、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专业及要求
 
  精神科、内科、外科、心电图、影像、心理、公共卫生、文秘综合、音乐治疗、护理、信息技术、急救车驾驶等专业(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入职后服从中心统一调剂。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30日16:00
 
  如此次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未录满岗位将延长报名至2024年12月30日。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招聘+岗位+姓名格式,按照“应聘岗位+姓名”的方式命名压缩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jnsjswszxzzrs@jn.shandong.cn。报名材料如下:
 
  1.《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表内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附件2),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字的扫描件。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我院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合格人员不再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进行相关基础知识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4.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考核
 
  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8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6.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相关薪酬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咨询电话:0531-89618677。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30名,要求男性(其中招聘2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人员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市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中23号
 
五、报名资料审查
 
1.填写《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以后)。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4.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1000米跑,≤5′30″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6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8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14时45分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5楼会议室;
 
3.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839521。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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