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广安岳池县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决定面向岳池县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级部门派驻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名。具体职位和岗位详见《岳池县2024年公开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对象范围为岳池县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级部门派驻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详见《职位表》)。
 
  三、公开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4.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岗位聘用条件: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聘用对应农业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职称任职资格,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若考生现聘岗位为工勤技能岗位的,须距工勤人员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方可参加选聘;
 
  (2)报考管理岗位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且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参加选聘:
 
  ①报考者现聘岗位为管理岗位;
 
  ②报考者现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在原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③报考者现聘岗位为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距工勤人员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在原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④报考者现聘岗位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距工勤人员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在原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24日(报名首日)。
 
  (二)加分条件
 
  在岳池工作期间,获得以下表彰、表扬的可以加分:
 
  1.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6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机关表彰的,加4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2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以上表扬的,加4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级机关表扬的,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表扬的,加1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加3分。
 
  同一表彰(表扬)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7月25日的工作时间内持《岳池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送交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九龙街道体育路上段36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拟加分人员情况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4.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岳池县九龙街道体育路上段36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2.提交资料
 
  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完全符合职位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岳池县2024年公开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2024年7月26日下午2:30-6:00到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九龙街道体育路上段36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及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差额开考。达不到差额开考的,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若无法调剂或报考者不同意调剂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四)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公文写作,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各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出现的缺额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和申诉。
 
  本公告由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0826)5244220。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0826)5222700。
 
  中共岳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826)5951997。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5245966。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驻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6)5890186。
 
  附件: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中共岳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广东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6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马安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联系电话:0752-361739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
 
2.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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