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坐落于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化工基地,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是在2008年开办的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的基础之上,于2015年4月整合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等办学资源组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第一批以“应用技术”命名的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面积766,241.81 平方米,建筑面积 254,362.51 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47,745.58 平方米。学校现有11个教学系部,3个教辅单位,2019年建成了大飞机学院。在校生7469人。现有教职工657 人,其中专任教师44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162 人,占比 36.73%;具有博士学位57人、硕士学位 32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 85.49%;双师型教师165人,占比 37.41%。现有中国工程院特聘院士1人,硕士生导师31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才2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4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4人,鄂尔多斯“天骄英才”1人,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21人,“鄂尔多斯英才”13人,“鄂尔多斯市青年优秀人才”24人,享受市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学校开设26个本科专业(方向),形成了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学、艺术学、管理学、医学、法学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一流课程6门,自治区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建成全区首家智能制造实验实训中心,“云·智工坊”被评为自治区级众创空间。
 
  面向未来,学校将秉承“知行合一、笃学致用”的校训,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式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引进计划
 
  引进专任教师计划详见附件。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学科带头人施行“一事一议”,不占本引进计划指标。
 
  三、引进层次及条件
 
  第一层次:学科(专业)带头人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国内领先、自治区拔尖水平,能够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引领学科(专业)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组织能力,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学科(专业)建设工作的领军型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高等院校学科(专业)负责人工作背景,或长期从事技能人才培养并作出杰出贡献的“双师型”高技能人才。
 
  第二层次:学术带头人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中某一方向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重要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及发展方向,有一定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组织能力。取得重点高校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的成果,或在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层次:骨干教师
 
  在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好学术成果或技术技能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能够承担学科(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学、科研人才。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及相当级别荣誉称号的高级技师或技师。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
 
  第四层次:青年优秀人才
 
  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背景的青年人才或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技能人才。取得重点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要求35 周岁以下。
 
  四、引进待遇
 
  (一)岗位待遇
 

岗位

工资

待遇

安家

补贴

科研启动

经费

岗位特聘

补贴

第一层次

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一人一议

80-300万元

理工医类学科不低于100万元,其他学科不低于50万元

五年内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合计150万元)(符合市人才新政“双30条”的最高可达1000万)

第二层次

50—70万元

理工医类学科最高60万,其他学科最高30万元

五年内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合计100万元)

第三层次

30—50万元

理工医类学科最高30万,其他学科最高15万元

五年内可享受每人每年最高10-15万元(合计50-75万元)

第四层次

10—20万元

理工医类学科最高15万,其他学科最高8万元

——

备注:1.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试用期转正后可分别参照管理岗六级、八级享受工资、社保等待遇。

2.学校与拟享受岗位特聘补贴的引进人才确定岗位业绩考核目标,工作满5年经考核业绩突出的,可继续给予补贴,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二)配偶安置
 
  高层次人才配偶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符合有关规定的,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专业能力素质等,按照“全市统筹、同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接收单位编制已满的可使用“暖才”周转编;其他高层次人才配偶有就业意愿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按规定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安置。
 
  (三)子女入学
 
  依据属地政策,协助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四)安居保障
 
  对引进人才通过给予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配置政策性周转房的方式统筹提供安居保障。
 
  (二)其他待遇
 
  博士研究生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硕士研究生列入控制数编制管理,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博士研究生享受预引进相关政策。
 
  五、引进程序
 
  本引进计划2024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后,由各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
 
  (一)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代表性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各院系负责专任教师资格审核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以及岗位匹配等信息。
 
  (三)评估认定
 
  各院系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查,专家组由各院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者专业等内容邀请5-7名专家组成,同时邀请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列席参加,专家组成员需在考查前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专家组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业面试评分细则》,重点考查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应岗位的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专业面试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专业面试包括:
 
  1.课程试讲。根据所报岗位的学科方向选择一门专业课程中相对完整的一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课程试讲15分钟,需要配合PPT的,自行拷贝U盘,并经杀毒处理。
 
  2.学术成果介绍。介绍本人科研学术方向及研究成果;
 
  3.专业答辩。对面试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
 
  学术成果介绍和专业答辩15分钟,其中学术方向和研究成果介绍时间不超过8分钟。
 
  评估认定结束后,根据成绩,各院系按照拟引进专任教师计划数向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拟引进专任教师人选。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确定最终拟引进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入职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并办理入职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0477-8591333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
 
  邮箱:eyyrsc@163.com
 
  (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
 

2024年江苏南京市板桥中学招聘编外教师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南京市板桥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78556222@qq.com。。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上述“报名材料(1)、(2)”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时间:2024年9月24日。初审通过人员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招聘单位复核(地址:南京市板桥中学?,南京雨花区宁谷里106号)。复核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专业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政策要求,制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课堂和结构性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南京市板桥中学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板桥中学张老师025-68371525
 
  监督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83593
 
 
 
  南京市板桥中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茂组通〔2022〕71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决定在我区有关村(社区)开展2024年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户籍须在所报考的村(社区);非户籍人员须在该村(社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经过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考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未处理完毕,及已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8.报考人员与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办填写《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报名表》(或自行上网下载本公告附件2,双面打印填写后提交到镇党建办),同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1张、2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属地镇对其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反馈审查情况(非报考村(社区)户籍的考生应主动向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告知户籍情况),全程接受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的指导和监督。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岗位所在镇党建办咨询了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二)机试
 
1.内容:计算机基础技能运用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机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
 
(三)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加机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加机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人选由属地镇党委根据各个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六、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由属地镇党委在所报考的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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