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营山县部分县城学校考调教师120人公告

  
 
  根据我县“县管校聘”改革精神,为满足县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部分县城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拟在编制内公开考调120名教师。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的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具体招考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营山县2024年部分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二、考调的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中学研训员和定向营山二中、小桥中学的考调范围为我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其他岗位公开考调范围为我县公办乡镇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工作经历:中小学教师在乡镇公办学校入编后工作满5年及以上(2019年9月及以前参工,特岗教师在乡镇服务年限计算为乡镇工作年限)。
 
  (4)学历及专业条件: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教师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教师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研训员的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报考学科的相关专业;定向报考营山二中、小桥中学的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为报考学科的相关专业。
 
  (5)资格条件:①初中: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②小学: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③幼儿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④研训员:报考研训员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必须一致;⑤定向:定向报考营山二中、小桥中学相应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必须一致。
 
  (6)任教条件:近3学期至少有一学期担任所报考学科的教学工作。
 
  (7)年度考核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注:资格审查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必须取得并持有。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5年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尚处于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内的教师。
 
  (4)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已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南充市中小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十条规定》等规定中的师德失范行为,被查证属实的。
 
  3.其他要求
 
  (1)2024年1月以来,凡申请外调的教师,如自愿参加县城教师考调,报考前必须书面承诺放弃县外调动(含考调)资格。
 
  (2)学校根据学科教师实际情况同意报考人选,报考者需出具任课及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调办法
 
  (一)考调方式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业绩考核和面试考核。
 
  (二)成绩计算
 
  业绩考核总成绩=业绩考核成绩+加分成绩
 
  考试总成绩=业绩考核总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
 
  报考非统考学科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加分成绩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项目及核分
 
  1.业绩考核
 
  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包含片区期末综合考核和全县期末学科教学平均分两方面占位考核得分,各占50%,总分100分。
 
  2.计算办法
 
  2023春季、2023年秋季所属片区期末综合考核总分50分,每期各占1/2;
 
  2023年春季、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所任教学科期末平均分全县占位考核总分50分,每期各占1/3。
 
  报考不同学段同一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得分按其任教学科成绩考核计算(如:任教初中语文的教师报考小学语文的考核成绩以该教师任教的初中语文学科成绩为依据计算);
 
  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不对应的以报考者所任教的主要学科教学成绩进行考核计算;
 
  考核范围内,因产假(在规定时间内)考核期数不足时,用实际任教学期考核成绩按100%的比例计算为其业绩考核总得分;
 
  高中学校任教但未纳入片区统一考核时,以其任教学科期末平均分考核得分按100%的比例计算为其业绩考核总得分。
 
  (四)面试
 
  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音乐、体育、学前教育学科需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要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讲课占50分,技能测试占5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选调。面试教材为我县公办学校相应学段现行使用教材,其中中学研训员面试教材为我县初级中学现行使用教材,定向营山二中、小桥中学的面试教材为我县普通高中现行使用教材。
 
  (五)加分项目
 
  1.工作业绩类
 
  ①2021年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得国、省、市、县等级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
 
  ②获评国、省、市级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四有”好老师)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获评县红烛先锋的加0.5分。
 
  ③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加1分(提供毕业证、在线学籍报告)。
 
  上述三项加分项目中,同类的不累加、就高不就低,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2.布局调整类
 
  2023年、2024年停招初一新生学校任教初中的教师(2023年以来至少有1学期任教初中课程)和2024年调整撤销建制学校的教师加2分。
 
  上述工作业绩、布局调整两类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具有上述加分项目的报考者,需在资格审查的前置审核时,现场提供加分项目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314会议室。
 
  (三)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营山县2024年部分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照片可打印。
 
  3.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山县2024年部分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双面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公开考调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开考比例和岗位调整
 
  1.开考比例。本次考调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名额之比)不低于2:1。
 
  2.岗位调整。考调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yingshan.gov.cn/)公布。
 
  (五)面试通知书领取。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16:00—18:30在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215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报名人数和考调名额,按报名者业绩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业绩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报考非统考学科岗位的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含业绩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和综合考察人员名单。
 
  六、综合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报考人员在县域内公办学校入编后任教时间长短确定考察对象;如在县域内公办学校任教时间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下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考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按程序进行,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人员资格。
 
  八、选岗
 
  拟调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取得调动资格。取得调动资格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调学校。同一岗位若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第六条的办法确定选岗顺序。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817-8213850(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8286337(中共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17-8221093(中共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
 
  十、特别提示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教体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查看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选岗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报考者在面试环节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各类书籍资料等物品。着装整洁得体,不穿奇装异服,言行举止文明,不得在考场内无理取闹。
 
  (四)报考者要及时了解天气及交通路况,提前准备,确保按时报到、面试,并注意交通、食宿和财物安全,预防中暑以及疾病的发生,所有事故责任自负。
 
  (五)县城学校、县教体局、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报考者被确定为参加选岗人员后,放弃选岗或选岗后不到选岗学校报到上岗的,取消当年考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县城学校教师考调,也不得申请调动。
 
  (七)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本次考调到县城学校的教师均聘任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并执行专业技术12级岗位工资(绩效)待遇,保留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次考调到县城学校的教师工作满3个月后,若调入学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层级或高层级岗位空缺,本人又符合竞聘条件,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与本校其他同等条件人员一同参加竞聘,竞聘上岗的,按程序审批后执行新聘岗位工资(绩效)待遇。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营山县2024年部分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3.任课及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教学业绩考核计分表
 
  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是省属公立、山东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经省政府批准以医院为依托建设成立了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保健、预防、康复等为一体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与视光区域中心。先后被批准为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高水平重点学科、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分中心、国家中西医结合眼视光与近视防控国际合作基地、山东省眼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单位,是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眼科分会副会长、国家卫生健康委防盲专家指导组副组长、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眼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医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医师协会副会长单位,是白内障、眼底病、眼视光全国十大技术培训中心,是山东省防盲治盲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山东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与近视防控研究院挂靠单位。
 
  医院坚持走“科技兴医”的道路,在大脑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眼科学、视光学、免疫和炎症性眼病、白内障、眼底病等前沿科学领域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先后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8项,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卫健委行业科研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4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45项,在Lancet等权威SCI期刊及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国家、省部局级科技成果奖励38项次。被评审为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眼视光与青少年视力低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中西医结合眼科与视光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视觉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眼视光高等教育机构,2005年开设我国中医药院校首家和山东省首家眼视光学本科专业,2006年被批准为眼科学硕士、博士培养单位和眼科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开设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特色班,2015年凭借雄厚的综合办学实力在众多医学院校中脱颖而出,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特控“眼视光医学专业”。目前已建立起本、硕、博三级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眼科与视光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最健全的医学院校之一,本科招生规模全国第一。
 
  医教研防协同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为未来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山东省眼科与视光医教研发中心”已获得批准为市政府2019、2020年重点项目,并入驻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2022年8月,山东中医药大学国际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师生已搬迁入驻,临床教学医院工程预计于2024年投入使用,这必将为国际眼科医疗及教育事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打造健康中国齐鲁品牌,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济南的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医院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和医院实际,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资福利条件,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提升、科研平台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具体较强的竞争力,为广大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8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应聘的2024年毕业生须能按时毕业,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https://www.sdutcm.edu.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23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2日11:00-9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的方式命名,例如“眼科医师+张三+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眼科学方向)+XX大学”。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LE版);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7)其他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模版见附件5);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医院提供人才津贴及科研启动资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0531-58859682
 
  监督电话:0531-58859637
 
  电子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
 
  七、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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