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中医医院(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人公告

  
 
  苏州市中医医院位于苏州市姑苏区杨素路18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西苑医院苏州医院系苏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合作共建的国家三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为加快苏州市中医医院、西苑医院苏州医院一院两区一体化建设,现根据人才储备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苏州市中医医院(西苑医院苏州医院)补充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4.专业、学历符合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市中医院医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试岗、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市中医医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请将报名材料以“姓名+应聘编外补充招聘”命名,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zszyyyrsk@126.com,不按要求命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不予补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规定时间以外发送报名邮件的,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
 
  (5)四六级证书、计算机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各类职称证书、实习实践材料、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正文)、以主要完成人申请的课题项目(立项、发文或结题证书)等。
 
  4.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2-67872523,67872703。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均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6.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根据学校情况、在校期间任职情况、获奖及荣誉情况、学历专业情况、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经历等要素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择优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通知由医院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需求确定进入试岗名单。
 
  (五)试岗
 
  根据岗位需要安排试岗,试岗具体时间由医院与考生沟通后确认。试岗期间的表现为考察、录用提供参考,试岗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四、本次为编外(人事代理,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公告由苏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7872523、0512-67872703。
 
  附件:
 
 
 
  苏州市中医医院
 
  西苑医院苏州医院
 
  2024年7月29日


江苏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电工,1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
 
  5.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
 
  6.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日00:00~9月6日24:00。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信息页);
 
  (4)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或劳动合同);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以上材料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9月6日24:00之前发送到393031798@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咨询电话:0512-65822153(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rfb.suzhou.gov.cn/)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rfb.suzhou.gov.cn/)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822102。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苏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4年8月29日

江苏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3人简章

  
 
  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工3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日后出生);
 
  4.学历:本科及以上;
 
  5.专业:详见岗位简介表;
 
  6.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9日,联系电话:65245875。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9月9日24:00之前发送到zhzf@sznyncj.suzhou.gov.cn(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次日在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130180。
 
  本简章由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9月2日

江苏苏州市民防(人防)指挥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苏州市民防(人防)指挥所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电工,1名。(详见附表2,岗位介绍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
 
  6.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其中: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00:00~9月6日24:00(逾期不补报)。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民防(人防)指挥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
 
  (4)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以上材料以邮件形式于2024年9月6日24:00之前发送到2535893977@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联系电话:0512-65150711(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本人,收到报名结果后请回复邮件确认,邮件标题按照“报名结果确认收到: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rfb.suzhou.gov.cn/)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rfb.suzhou.gov.cn/)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50701。
 
  本简章由苏州市民防(人防)指挥所负责解释。
 
 
 
  苏州市民防(人防)指挥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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