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实训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坐落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学院自2001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单位验收认定;2019年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首批建设单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7月26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dz.edu.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学院本次拟招聘教学、实训教师岗共5人。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7.满足招聘计划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报考情况。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00至8月7日15:00。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缴费时间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8月1日9:00至8月7日16:00。
 
  (2)报名缴费相关事项
 
  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
 
  (3)网上审核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报名或信息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学院(部门)和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费。
 
  改报时间:2024年8月9日14:00至16:00(改报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等。
 
  (1)测试内容
 
  报考教学、实训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合本岗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要求
 
  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15日9:00至2024年8月17日9:3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二代)和笔试准考证入场,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笔试结束的7个工作日之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www.tjdz.edu.cn)查询资格复审的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其他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复印件将不予退还)。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行放弃。
 
  对于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排序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教学岗、实训教师岗面试采取试讲+专业知识答辩(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教学岗、实训教师岗所需的专业教学实践能力,专业知识答辩(或实际操作)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能力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内容。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届时请关注学院官网www.tjdz.edu.cn)。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和专业知识答辩(或实际操作)部分各占5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知识答辩(或实际操作)成绩,试讲成绩、专业知识答辩成绩(或实际操作)各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
 
  4.成绩核算
 
  应聘相应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主页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届时请关注学院官网www.tjdz.edu.cn)。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环节工作,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用人部门和人事处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和《拟聘工作人员考察认定表》,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及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拟聘用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 2 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入职,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特别提示:因不可抗力因素等,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联系方式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00
 
  学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2388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
 
  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4个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中国残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考生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塘镇现有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80%基本工资)。
 
(五)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队三楼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240国道与恒生路交叉口西240米),联系电话:0757-87298119。
 
4.报名材料包括:
 
(1)《三水区大塘镇2024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同版);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内容可参考《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附件4)。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对象为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俯卧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予以淘汰。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且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对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5.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集训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集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大塘镇专职消防员职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2024年河南三门峡市渑池县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科学有序、阳光透明。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大学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9月10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点击“2024年渑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宽高像素大于220×300,要求照片清晰,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2.报考资格初审。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9:00至9月2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资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状态为审核不通过、资料不齐、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请通过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未按时补充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网上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的报考人员,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9月26日18:00前法定工作时间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211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材料。
 
  5.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2024年9月27日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9月28日18: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14日8:00至10月20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留存,如报考人员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7.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大学生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3)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市)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前法定工作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加分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材料: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③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⑤本人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笔试
 
  笔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科目
 
  综合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确认及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渑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进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考生,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时如发现通过填报虚假信息取得报考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综合类、卫生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教育类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综合类、卫生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育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ianch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教育类选岗
 
  报考教育类专业的聘用人员须进行选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各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中由本人公开、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排序。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低于5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合同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398-48125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事项
 
  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mianchi.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渑池县委办公室:0398-4810923
 
  中共渑池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0398-4812326
 
  中共渑池县委社会工作部:0398-2309967
 
  中共渑池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398-4819319
 
  中共渑池县委宣传部:0398-4812126
 
  中共渑池县委组织部:0398-4812316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0398-4811925
 
  渑池县归国华侨联合会:0398-4812326
 
  渑池县残疾人联合会:0398-4832128
 
  渑池县科技局:0398-4811081
 
  渑池县审计局:0398-4812639
 
  渑池县司法局:0398-4810887
 
  渑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98-4888896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4816010
 
  渑池县医疗保障局:0398-4801808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98-4835935
 
  渑池县融媒体中心:0398-4831107
 
  渑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0398-2232601
 
  渑池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398-4831667
 
  渑池县应急管理局:0398-4850018
 
  渑池县商务局:0398-2231692
 
  渑池县自然资源局:0398-4837008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98-4812271
 
  渑池县民政局:0398-4886125
 
  渑池县城市管理局:0398-4813315
 
  渑池县林业局:0398-4866168
 
  渑池县水利局:0398-4889223
 
  渑池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0398-4835519
 
  渑池县机关事务中心:0398-4889771
 
  渑池县农业农村局:0398-4812275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0398-4819696
 
  渑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398-4816682
 
  渑池县仰韶镇人民政府:0398-4955301
 
  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0398-4711224
 
  渑池县段村乡人民政府:0398-4911639
 
  渑池县陈村乡人民政府:0398-4755203
 
  渑池县天池镇人民政府:0398-4776888
 
  渑池县洪阳镇人民政府:0398-4933705
 
  渑池县南村乡人民政府:0398-4922901
 
  渑池县仁村乡人民政府:0398-4944629
 
  渑池县坡头乡人民政府:0398-47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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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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