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雨花台区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从事化工安全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附件1)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传送至邮箱(527263110@qq.com)。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下午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以下材料影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咨询电话:025-52174909(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线上初审
 
  1.初审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1.初审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邮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确认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成绩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2.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综合成绩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
 
  (七)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需参加完体检要求的所有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八)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背景调查。
 
  (九)录用
 
  1.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人员方可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劳动关系
 
  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5-52681709。
 
 
 
  南京市雨花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2024年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58人方案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特检院”)系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由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和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及其分院组建而成(二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从事福建省(除厦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和检验技术方法研究,是公益型正处级事业单位。院本部设在福州市,全省7个设区市(除厦门)设立分院,另有3个国家级质检中心,4个省质检中心、1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和1个高新技术企业。
 
  因工作需要,省特检院及所属分院、国家中心、省中心计划招聘53名编外聘用人员和5名劳务派遣人员。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闽市监人﹝2024﹞184号)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年满18周岁。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2。
 
  二、用工方式: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劳务派遣。
 
  三、相关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我院实行编内编外同岗同酬、全员竞争上岗和绩效工资制度。通过招聘考试合格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享受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休假等福利。
 
  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固定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并根据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单位网站、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海峡人才网、行业网站及相关高校人才网等招聘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10月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index.aspx)或海峡人才网首页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原件的扫描件,上传文件时需按序命名):
 
  ①《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扫描件(需报考者本人贴上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附件4)。
 
  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
 
  202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和学信网等证明材料的,提交书面学历学位真实性承诺书。
 
  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⑤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⑥其他岗位相关履历证明材料。
 
  注意:每名应聘人员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通过。考生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9月9日8:00至2024年10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7:00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应聘人员需于2024年10月14日8:00起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6、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考试地点设于福州。考试采用笔试(除特殊说明外)或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岗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笔试或技能测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范围包括:行业常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文字表达等。
 
  笔试成绩位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人员前80%的方可进入面试筛选环节。
 
  根据笔试(含加分)或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技能测试。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不参加笔试,参加驾驶操作技能测试。
 
  对符合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持有特种设备检验师或Ⅲ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或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等高学历、高层次和特殊紧缺人才,将采取直接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与分析思维能力、求职动机与发展潜力等。面试考官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直接不予录取。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单位网站(www.fjtj.com)或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不再另行通知个人。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核和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补录
 
  岗位未招满,或人员入职后当年辞职辞退致使岗位空缺的,可以在同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进行递补工作。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邮 编:350008
 
  电 话:0591-88700542、88700547
 
  E-mail:tjyrsb@163.com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纪检室和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8700541(省特检院纪检室);0591-87511209(省局机关纪委)。
 
  五、有关问题及说明
 
  原则上应聘者须在收到录用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报到,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齐全,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或证件不全的我院可不予聘用,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2024年河南南阳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镇平县2024年招才引智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学历、学位毕业生,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年龄应符合《镇平县2024年招才引智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各岗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员;
 
  4、现役军人、我县在岗、在编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
 
  通过媒体、“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微信公众号或镇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zhenping.gov.cn/zpxrsj/index.htm)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招聘有关事宜均在公众号和官网发布,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关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镇平县2024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一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误报、报错职位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专业要求,在网络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址http://zhenpi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请应聘者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招聘考试有关事宜均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内发布,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关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24日下午5:00。笔试缴费时间截至2024年9月25日下午5:00,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需全面了解职位要求,切实对照报名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信息审核结果,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审核结果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时间截至2024年9月25日中午11: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现场确认及要求
 
  笔试前,报考者须进行现场确认。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通知。
 
  现场确认要求:报考者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本人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现场确认资格审批表》、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以上材料现场确认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通知。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加分条件: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镇平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须符合以下条件: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面试
 
  面试须知打印时间、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到县直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招聘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笔试、面试均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须提供《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方可免交笔试、面试费。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招聘成立镇平县招才引智招聘领导小组。引进工作是加强我县工作人员队伍,提高我县事业单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参与单位和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引进工作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把优秀人才引回来,用到位,出效果,为镇平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招聘咨询电话: 16637721036注: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拨打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监督电话:0377-65580078注:镇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镇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9月5日

2024年四川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勤务辅警40名。其中,交通辅警24名、特巡辅警7名、其他勤务辅警9名。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至32周岁(1991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
 
  3.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表无纹身,面部、手臂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计算方法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首先进行体表目测和视力初测(测量身高、体重,目测是否有肢体缺损、疤痕、纹身,初测视力和是否色盲等),通过目测后方可正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门卫室(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金盾街1号)。
 
  报考者填写《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开考比例为1︰2。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一)体能测试
 
  1.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测试科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合格标准如下: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并带上身份证参加测试。逾时未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4.特巡辅警体能测试为准入条件,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笔试环节。其它报考岗位体能测试成绩作为优先聘用条件,在报考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体能测试成绩靠前者优先聘用。体能测试结果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三)计算机考试
 
  所有岗位均需进行电脑操作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电脑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评分)。
 
  计算机考试在笔试结束后当日进行。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岗位,考生将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成绩×10%)+(面试成绩×40%);特巡辅警体能测试须合格。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总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据优先条件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2.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合格的方可聘用。
 
  (三)递补
 
  因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举报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但一个月内不能查结的,则不再聘用。
 
  五、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纪律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 8239923。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39330。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递补等环节,责任自负。
 
  附件: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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