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怀化市沅陵县事业单位招聘137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专业、年龄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报考人员专业要求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
 
  (2)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我县全额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anling.gov.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ling.gov.cn)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情况、岗位计划调整、打印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5月20日17: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 5月24日17:00。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考,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凡因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导致报考人员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考者正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在后续公开招聘环节将会短信推送相关招聘工作信息通知。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
 
  5.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可比照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审查其毕业论文、专业课程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7.定向招录职位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士官、士兵岗位的人员,填写《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资格需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查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考村(社区)干部岗位的人员,填写《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报名推荐表》(附件4),报名资格需经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五、笔试
 
  招聘岗位限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占40%、岗位专业知识占60%,招聘管理岗位不限专业的只考《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各招聘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笔试答题时限为12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资格审查主体。现场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按规定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还需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含专业),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未取得的终止应聘资格。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5.报考面向退役士官、士兵定向招聘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的须提供连续3年任职文件、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其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8.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资格审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详见《沅陵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合成
 
  所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名)。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如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约定试用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
 
  十、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同时,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每日24小时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未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726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987378083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8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16:00。
 
已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指标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6)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入围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考察组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含)。
 
(三)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定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海曙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浙江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向海曙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另行加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
 
(三)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核准后,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证书、技工(技师)院校毕业证书、户籍、社保缴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
 
(二)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脱产就读的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四)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招录人员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六)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人事招考栏目上发布,请随时动态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9299、0574-55889294(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89188132(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吴江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6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江区户籍),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年龄、户籍、学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四)《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要求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根据《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划分。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及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7日9:00 至2024年6月19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告。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系统笔试时间信息,及时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形式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分别按50%的比重计入总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其中岗位代码304直接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
 
3.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
 
(二)资格复审
 
1.岗位代码304报名成功的考生及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及报名岗位“其他要求”中所需提供的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驾驶证”等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④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⑤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复审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将在(www.wj-hr.com)发布,一经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将不再进行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岗位代码304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基础护理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七、储备和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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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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