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河池南丹县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

  

  

南丹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关于做好河池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19〕16号)文件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现将南丹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南丹县2019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67人,其中:教育类57人;卫生类10人,具体详见《南丹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目录要求。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3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中级职称岗位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步骤

  
(一)教育教师岗位通过双选会招聘

  
1.招聘方式

  
教育教师招聘岗位57人、招聘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结合本县计划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派出本县招聘工作组参加自治区高校、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亦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到全国部分高校设置专场招聘会。

  
2.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到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3)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报名情况,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1:3比例筛选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4)组织命题

  
面试题本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长组织考官组现场命题。

  
(5)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临时选定,考官组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面试考官人数为5人,由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

  
(6)人员确定

  
经洽谈、面试,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可由考官组现场确定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卫生技术岗位通过现场报名招聘

  
1.招聘方式

  
卫生技术招聘岗位10人、招聘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采取现场报名招聘方式进行招聘。

  
2.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在县人社局一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设点接受应聘者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30日)。

  
(2)审验证件。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审验。

  
(3)提供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须经审核单位盖章后才能提交。

  
(4)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需要填写《河池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必须经县人社部门审签后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5)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应根据报名人数、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原则上按1:3的比例初步拟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初步拟定后,需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提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审定。凡是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报名应聘该岗位的人员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确定为面试对象;凡是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以上的,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一起根据报名应聘人员在校期间各门学科的考试成绩、获得奖项等情况综合考虑,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择优初步拟定面试对象,报招聘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确定面试对象。

  
(6)组织面试

  
按照《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的通知》(河人社发﹝2010﹞206号)的有关规定,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县人社局确定后另行组织进行。

  
①面试工作原则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两建立、两统一”的要求,面试题本由县人社部门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组织专家命制。对所有应聘者的面试,一律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县人社局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统一调配,以确保面试工作和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②面试考官的确定和培训

  
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面试时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每个考场面试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在开考前1小时,由人社部门按照1:2的比例要求,从考官库中抽签确定候选面试考官人选,组织候选考官进行面试程序、方法、技巧、纪律要求、注意事项等方面内容的系统培训。

  
培训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规则、面试考官须知、面试考官工作纪律、面试主考官和考官职责、面试常见问题处理办法。

  
经过参加培训的面试候选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员现场监督下,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场。

  
③考场工作人员的设置

  
每个面试考场设工作人员7人,其中,考场监督员1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担任;计分员1人;核分员1人;计时员1人;引导员1人;侯考室监考员2人。

  
④面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招聘,不论是教育、卫生岗位,面试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举止仪表等8个方面的要素。考官要按照结构化面试的要求,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测评标准逐项进行评分。面试实行百分制, 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以面试题本上所规定的时间为准。面试题本由县人社局组织专家命制,面试费及命制题本所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共同承担,招聘单位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面试费用。

  
⑤面试计分办法

  
应聘人员面试时,考官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给予应试者打分。考场计分员对7名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一个考官的最高分,去掉一个考官的最低分,其余的5名考官评分相加除以5,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场计分员对面试成绩进行统分以后,交核分员复核签名并送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名。待整个考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现场审签并公布每一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在考场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考场主考官组织本考场考官协商现场出一道面试题,对成绩并列的面试考生进行现场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

  
⑥确定人选

  
经面试,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可由考官现场确定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⑦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录像或录音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体检和考察工作

  
(一)体检方式

  
根据与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依据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复查,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可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办法

  
人社部门根据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初步拟定进入考察人选,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工作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主要考察应聘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察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察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审批和聘用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根据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生的体检、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向县人社部门报送拟聘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拟聘人员聘用审批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各个招聘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南丹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7211679。

  
附件:

  
1.南丹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南丹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广西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10人公告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为推动我委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工作需要,现我委决定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特制定《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简章》,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合格,品行端正,素质过硬的人才。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或资格证明。

  
8.需求专业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执行〕,详见《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9年8月29日-- 9月10日。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确定的招聘计划,对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招聘考核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报名办法等内容在广西人才网和百色市人才网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日至9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办法:报名人员下载填写《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书、职称证和个人能力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三份)以及2000字左右的个人自传(附近期全身彩照1张)到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百色市右江区东合二路5号市发改委办公楼603室)进行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9年9月11-13日到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9月14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9月14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负责组织,要按照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一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能递补。

  
体检费和复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聘用及待遇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按现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形式采用一年一聘,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联系电话:0776-2825700,邮箱:bfgrs700@163.com

  
附件1: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百色市发改委2019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

  

2019年广西梧州藤县教育系统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

  

藤县教育系统2019年直接面试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促进全县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决定组织用人单位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57名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专业对口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为藤县有关学校教师(具体见附件),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持个人身份证、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奖惩材料等)、就业协议书在以下时间到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并经择优遴选后进行面试。相关招聘工作按《藤县2019年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执行。

  
时间:2019年6月1日上午9:00,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田径运动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

  
参加招聘会单位:藤县第一中学、藤县第四中学、藤县第五中学、藤县第六中学、藤县第八中学、藤县藤州中学。

  
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4—7272777。

  
附件:藤县教育系统2019年直接面试招聘教师计划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

2019年广西柳州柳城县定向培养师范生招录15人公告

  

2019年柳城县定向培养师范生招录公告

  
为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柳城县委办公室、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柳城县师范生定向培养办法(试行)》文件精神,2019年柳城县计划招录定向培养师范生15名,为确保这次招录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对象

  
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学生以及在国内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柳城户籍;

  
(二)非柳城籍的学生,但父母至少有一方为柳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连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5年以上的聘用人员。

  
二、招生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学校期间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定向培养岗位及人数

  

定向培养单位

  

岗位

  

计划培养人数

  

定向培养学科及人数

  

语文

  

数学

  

化学

  

生物

  

地理

  

心理

  

历史

  

柳城县中学

  

高中教师

  

8

  

2

  

2

  

1

  

1

  

1

  


1

  

柳城县实验高级中学

  

高中教师

  

7

  

2

  

2

  

1

  


1

  

1

  


合计

  

15

  

4

  

4

  

2

  

  

1

  

  

2

  

1

  

1

  

  

  四、招生录取程序

  
(一)报名

  
2019年柳城县定向培养师范生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1.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8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柳城县教育局人事股(柳城县大埔镇文昌路2号),电话:0772-763460。

  
4.报名要求

  
户口本(非柳城籍的学生持父母其中一方工作证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非当年录取的,提供在读高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以及报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柳城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1日-8月20日)

  
(三)面试。由柳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柳城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工作。

  
1.对于当年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学生以及正在国内外高校就读的非毕业届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主要进行将来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方面的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报考英语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的考生,还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

  
2.在国内外高校就读的当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面试采用模拟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即由专家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听课,模拟课堂教学采取无学生参与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4日,地点:柳城中学。

  
(四)录取。

  
1.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本年度的招录计划择优确定定向培养师范生名单,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柳城县教育局公告栏公示3天。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取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3.拟录取人员公示后,考生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对象。

  
4.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师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签订协议之日尚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共同签字。

  
5.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师范生名单,由柳城县委组织部、柳城县教育局、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城县委编委办、柳城县财政局、学生就读院校备案。

  
五、定向培养师范生待遇

  
1.每名定向培养师范生培养金10万元,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

  
2.定向培养师范生在校期间按1.4万元/学年拨付。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用人单位服务,并签订合同的,一次性给予余下培养金(余下培养金=总培养金-每学年培养金1.4万元×学年数)。

  
六、就业与违约管理

  
(一)就业管理。

  
1.定向培养师范生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和高中,并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我县用人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为6年。

  
2.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程序聘用。

  
(二)违约管理。

  
1.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按如下情形分别处理:

  
(1)未毕业的,退还实发的培养金,并按已领培养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2)已毕业尚在服务期限内的,退还实发的培养金,并按未履行服务年限支付每年1万元/年的违约金;

  
2.除因受到刑事处罚外,未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学年制年限取得毕业证的,退还实发的培养金,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视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3.毕业前报考并就读研究生的,退还实发的定向培养金,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

  
4.定向培养师范生毕业后,违反《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未到我县用人单位服务的,退还实发的定向培养金,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5.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规定的,退还实发的定向培养金,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视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6.定向培养学生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离岗的,退还实发的培养金,支付违约金(1万元/年×未履行服务年限)。

  
协议期内身故的,协议自动终止。

  
如有以上违约行为的,违约金须于协议终止后3个月内支付完,逾期的,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七、严肃纪律

  
(一)严格公开招录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取资格的;

  
2.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录取人员的,影响招生公平、公正进行的;

  
4.违反招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规录取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录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其毕业后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生纪律或不具备录取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三)本公告由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柳城县教育局解释。

  
(四)联系方式: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772-7613460(柳城县教育局);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0772-7612732(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城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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