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167人公告

  
 
  为充实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力量,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16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不同岗位年龄上限要求不同,具体上限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93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8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3年8月7日至2006年8月7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8月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其中报考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考生,除应符合附件1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附件2所列条件,请务必认真阅读。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后果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zhaopin.jingyue.gov.cn/sys#/login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6:00截止。
 
  3.报名材料: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选择报考岗位,上传近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根据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填写相关报考信息,上传jpg格式的相关材料彩色电子照片: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
 
  ③学位证;
 
  ④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完成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⑤幼儿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还需提供户口本全部页及附件2列出的相关审查材料;(如材料过多,可采取拼图或压缩包形式上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文件。
 
  考生在选择报考岗位、填报个人信息时,务必认真进行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即处于待审核状态,所报信息将无法撤回。
 
  4.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6)考生报名注册时所留的手机号码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无法及时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后,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进行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仍不合格、因离缴费截止时间过短不能完成审查、缴费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报名不成功,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2.提醒考生注意:一是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络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的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二是建议考生提前报名,以便预留充足资格审查、缴费时间,不要在临近截止期限时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资格审查时间过短、来不及缴费等原因无法报名。
 
  3.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等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三)缴费及确认
 
  缴费时间:2024年8月12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5:00截止。
 
  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考生无需缴费。其余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支付报名费用,其中保育员岗位报名费用80元/人,其他岗位报名费10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完成,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考生外概不退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携带相关证明,于2024年8月15日13:00至16:00到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1号楼6楼C区(电话0431-85821186)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退还报名费用。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幼儿教师、保健医、保育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公布。
 
  (五)改报
 
  改报时间:2024年8月16日13:00至16:30。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核销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岗位。改报采取邮箱报名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改报仅有一次机会,审核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报名费由原渠道退回。
 
  报考岗位未被核销的考生,不得参与改报。
 
  (六)笔试《准考证》打印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至2024年8月25日12:00截止。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准考证》在招聘多个环节均需使用,请务必妥善保存,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及相关招聘环节。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不同岗位采取不同考试形式,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幼儿教师、保健医及各类专干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进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保育员岗位视报名比例采取“面试”或“初试筛选+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幼儿教师、保健医及各类专干岗位考生。
 
  2.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日期

科目安排

岗位

考试科目

2024年8月25日

科目一

上午08:30—10:00

幼儿教师

《学前教育理论知识》

保健医

《医学基础知识》

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及各类专干岗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科目二

上午10:30—12:30

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及各类专干岗位

《申论》

 
 
  3.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5.成绩核算:
 
  笔试各科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一科的岗位,卷面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笔试两科的岗位,每科成绩占比50%,即折算后每科目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考生笔试成绩具体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科目1卷面成绩×50%+科目2卷面成绩×5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保育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如不超过1:3(含)比例,参加面试人选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超过1:3比例,须先行初试筛选。初试筛选采取笔试的方式,于8月25日与其它笔试岗位一起进行。初试筛选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初试筛选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科所占比例及成绩核算方式同前述笔试两科的岗位。保育员岗位初试筛选科目为《保育员专业知识》,卷面成绩即为考生初试筛选成绩。初试筛选岗位的面试人选根据考生初试筛选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初试筛选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其余岗位的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聘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2024年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
 
  ③学位证;
 
  ④学历认证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完成学历信息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⑤党建指导员岗位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幼儿教师岗位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还需提供户口本及附件2列出的相关审查材料;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文件;
 
  ⑦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
 
  资格复审可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按照前述面试人选确定办法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另行通知。考生进入面试考点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核算
 
  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保育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考生总成绩相同,进入下一轮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其余岗位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即折算后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人选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1比例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党建指导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及各类专干岗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保育员岗位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前述成绩均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参加体检人选须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前述参加体检人选确定方法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以及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三)报考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4年的,可视为2024年毕业生)。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聘用人员与区人社局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其余岗位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各岗位待遇如下:
 
  1.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按长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时代文明实践公益岗同时享受区级专项岗位补贴。
 
  2.党建指导员、统计专干、应急专干、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幼儿教师、保健医工资按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标准核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现同岗位人员绩效奖金。
 
  3.就业专干、仲裁专干、社保专干、司法专干、政法专干、保育员工资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现同岗位人员绩效奖金。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拨打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缴费、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于应缴费岗位,网上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诚信参与各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jingyue.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
 
  组织部 0431-84532383
 
  宣传部 0431-84532480
 
  经济发展局0431-80767990
 
  应急管理局0431-80767909
 
  政法与维护稳定办公室 0431-84539611 0431-84530699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0431-85213780
 
  教育局 0431-8457966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1-85821186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


2024年河北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选聘123人公告

  
 
  为适应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要求,确保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名,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衡水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是晋冀鲁豫边区战地医院,为纪念支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而英勇献身的加拿大籍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官员、外科医生铁尔生·莱孚·哈励逊于1947年命名为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曾受到毛主席两次接见的老一辈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石家庄第一位女共产党员、现代著名针灸学家朱琏先生是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首任院长。多年来,一代代哈院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书写新时代答卷。
 
  经过七十八年的发展历程,医院党委紧紧围绕“党建领院、改革立院、学研兴院、人才强院、质量治院、文化塑院”发展战略,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学研型医院。目前医院“一院四区”,是河北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医院,医院主院区占地39.59亩,建筑面积11.1万㎡,编制床位960张;南院区占地93.8亩,建筑面积19.9万㎡,编制床位800张;东院区占地7亩,建筑面积1万㎡,开放床位162张;北院区建设在即。主院区以心脏中心、脑科中心、骨科中心等为主,南院区以妇产儿诊疗中心、肿瘤治疗中心、慢性病综合治疗中心、医教研中心及国家全科培训基地为主,东院区以康复医学、医康养中心为主。主院区与南院区合理布局医疗服务资源,强化分院区的特色优势,按照专业错位、急慢分治的原则,以医疗中心模式打造专业特色,补齐衡水医疗资源短板。
 
  医院坚持“突出重点、补足短板、发展强项、扶持特色”学科建设原则,按照“强专科、优综合”的发展思路,构建“强心、健脑、壮骨、舒神、活血”大学科集约化体系,促进学科互补式、融合式发展。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心内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胃肠外科、小儿内科、神经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急诊科、小儿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中医科(中医肿瘤)、康复医学科、护理学专业为省级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30余个专业为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衡水市医师协会等11个学会,衡水市骨科研究所等9个研究所均在我院挂牌成立,衡水市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儿科学分会等48个分会主任委员由我院学科带头人担任。医院系承德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大学医学部、河北北方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教学任务;是国家红十字会国际紧急医疗援助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级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
 
  医院专业设置齐全,现有74个临床医技科室,17个教研室,在职职工2361人,其中副高458人,正高199人,硕博人数552人(其中博士46人),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等高校硕士培养点11个,硕士生导师85人。2015年开始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现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麻醉科、口腔全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骨科、重症医学科1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医院现有3.0T核磁、超高端双源CT、PET-CT、ECT、直线加速器、血管造影机、DR、乳腺钼靶、遥控胃肠机等国际领先的新型诊疗和科研设备近800余台件,极大地促进了专科医疗技术的迅猛发展。内镜下黏膜剥离术(ESD)、神经内镜结合磨钻辅助治疗垂体瘤、腹腔镜下肝切除等微创和介入治疗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医院荣膺全省6家、衡水市唯一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名列全国473位,被评定为B++等级。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文化铸魂,培育了“先锋文化”“精进文化”“廉洁文化”“儒医文化”“爱院文化”,凝聚了医院发展合力;秉持“办人民满意医院,做人民满意医生”的理念,致力于建设综合实力强大、医疗技术先进、百姓满意放心的冀东南区域医疗中心,全力谱写医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202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人,其中A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硕士研究生)46名,B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本科学士)77名。
 
  选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一般掌握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1)获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50分及以上(须提供考生管理平台成绩截图);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JCR或中科院分区发表过四区及以上且影响因子在3分及以上SCI三篇;
 
  (4)近五年作为主持人或骨干人员(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选聘岗位条件、人数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任职条件详见《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cd3b635d349817f7
 
  3.报名时间:9月12日09:00至 9月19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1日16:00
 
  5.缴费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3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6.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照片:
 
  ①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职称证;
 
  ⑤住院医师规培证。2020年及之前毕业,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且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可不提交规培佐证材料;
 
  ⑥专业方向佐证,例如毕业论文;
 
  ⑦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相关条件提起报名考生,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应佐证资料;
 
  ⑧以“退役士兵”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加盖管档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
 
  ⑨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⑩临床护理岗位还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加盖管档单位印章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毕业类型为普通高中毕业)。
 
  (4)网上报名时复制报名网址,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并设置密码,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5)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缴费操作。
 
  (6)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被锁定,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7)网上支付。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时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要求备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后期报名费将原路返回。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8)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阶段提交的所有资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单、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衡水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考生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相应链接入口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官网(https://www.halixu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六、选聘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218115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8800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衡水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应届生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部分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残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应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残疾人事业领域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报名应聘人员可拨打应聘单位咨询电话询问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占比依次为40%、40%、2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人公告

  
 
  为加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成都东部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数6人,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成都东部新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符合以下教学业务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省级“万人计划”教书名师;
 
  (3)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名师或名校长,名师或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名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
 
  (4)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5)2019年6月及以后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6)办学层次为本科及以上的高等院校在职教师,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任教学科为中小学学科相关的。
 
  3.年龄要求:
 
  (1)符合教学业务条件(1)、(2)项的人员,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教学业务条件(3)、(4)项的人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教学业务条件(5)、(6)项的人员,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在校(在职)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截至2024年9月23日,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系现役军人的;
 
  7. 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
 
  8.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09:00至2024年9月23日17:00。
 
  2. 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s://f.kdocs.cn/g/uQMT4s9u/,此链接为唯一报名通道),在线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依次上传至网站,并保证您的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下载填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请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招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或逾期不到场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或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委托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毕业证书(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自荐材料、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附件3)。以上资料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报名信息和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无学生试讲(说课)和答辩,满分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仍达不到2:1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核成绩须不低于8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
 
  5.成绩公布: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由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通知,未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报到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到单位报到,不能按时交验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所签订聘用协议中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上述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低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或辞职。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成都市成都东部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和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028-81320319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028-86360115
 
  监督电话:
 
  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28-86360227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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