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招聘幼儿园辅助岗位人员48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公办幼儿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四所幼儿园辅助岗位人员48名,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和计划
 
  计划委托第三方机构公开招聘幼儿园辅助岗位人员48人,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辅助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性别、年龄、户籍、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水平。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户籍、资格、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30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3.为保持我区幼儿园辅助岗位人员相对稳定,现在鹿泉区所属公立幼儿园已按规定备案的幼儿园辅助岗位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三)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http://www.lqqrsks.com)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http://www.lqqrsks.com。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
 
  3.缴费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至8月2日中午12: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完成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报名考务费100元/人,由第三方收取用于本次招聘考务支出。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7.考生缴费成功后,请在报名期间下载打印《报名表》,需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
 
  (三)笔试
 
  报考幼教辅助岗人员均需进行笔试。报考卫生保健员、炊事员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报考人数多少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具体安排将于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在笔试通知中发布。
 
  1.打印笔试准考证。8月4日9:00-5日17:00,缴费成功需进行笔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及笔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岗位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为2人及以下的,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次日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资格复审时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按照鹿泉区常住地报考的,另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一项即可):居住证;居住凭证;房屋权属证书、购房合同等;房屋租赁合同及各种缴费凭证等;配偶为鹿泉区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6.报考幼教辅助岗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出现空缺情况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照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五)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8月11日9:00-12日17:00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幼教辅助岗面试采取说课与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各占50%。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分值各占50%。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
 
  (六)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成绩计算方法:
 
  (1)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不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
 
  3.综合成绩公布。面试后2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健康证。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如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享受我区幼儿园同类劳动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报到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三)有关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20369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4年7月23日

河北石家庄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满足医院重点学科和急需岗位人才招录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jzzyy.com)和石家庄市中医院杏林春语微信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市中医院3号楼3层招聘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规培证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
 
  2、面试:采取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由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审档结果,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11-68009050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


河北石家庄市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建设,满足医院重点学科和急需岗位人才招录需求,根据《石家庄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质量,提高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招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sjzzyy.com)和石家庄市中医院杏林春语微信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至8月3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233号市中医院3号楼3层招聘办公室
 
  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1.简历;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4.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复印件;5.规培证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
 
  2、面试:采取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考官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在医院公示栏明显位置公布成绩。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石家庄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审档
 
  由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审档结果,将班子成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招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二)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311-68009050
 
 
  石家庄市中医院
 
  2024年8月23日

河北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9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二)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三)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至9月2日17:00。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9月4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9月7日9:00-11:00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
 
  4.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9月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4: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9月10日至11日08:00-12:00,14:00-17:30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六楼人事科(6026室)。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9月13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9月19日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是否进入体检,查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增加加试环节。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1-66063701
 
  联系人:高老师 于老师
 
 
  石家庄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8月28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