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邯郸魏县选聘、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8人公告

  
 
  为促进魏县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打造邯郸东部区域医疗中心。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7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招聘原则
 
  本次选聘、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拔人才,在笔试、面试、政审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数量、条件及程序
 
  (一)岗位数量
 
  选聘37名。其中:县医院12名;中医院8名;第二人民医院12名;妇幼保健院5名。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30日之后,不含当天);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需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见《魏县2024年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7、县卫健系统已入职人员、服务期内医学定向生和规培期间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
 
  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715174147
 
  报名时上传白底电子版照片。
 
  报名时上传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中级职称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二级医院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2024年8月2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电子版照片统一为小二寸白底。
 
  5、报考选聘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五)面试测评
 
  1、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打印《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和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测评地点在魏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测评准考证》。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某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5:1,增加笔试,有关情况以公告形式告知相关人员,加试的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总成绩,按进入测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15:1的比例依据加试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测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加试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测评。
 
  2、测评方法:采取自我介绍、答辩、现场提问和实操等环节进行测评,测评时间为15分钟,测评总分为100分。本次选聘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于当日在测评地点统一公布。
 
  3、确定体检对象:依据测评成绩,根据选聘计划,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专业技术等级高的;工作单位级别高的;工作时间长的;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
 
  2、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4)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级别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6)规培合格证;(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三龄两历”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程序
 
  (一)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211人,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27人,乡镇医疗机构84人。(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条件见《魏县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具有邯郸市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邯郸市户籍的视为具有邯郸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宜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年龄。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9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含当天;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5、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7、县卫健系统已入职人员、服务期内医学定向生和规培期间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报考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 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40719152620。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白底照片。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8月1日下午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上午12: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公告,根据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2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150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魏县党政网。
 
  2、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1)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其他证明材料;(3)笔试准考证;(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5)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6)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和能力,同岗位考生在同场、同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同一岗位答辩题目相同。
 
  3、面试考场划分为“两室”,即候考室、面试室。面试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面试考点,首先进入相应面试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后,宣读《考生面试须知》,然后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时间安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号由引领员引入面试室。同时,提醒下一个面试者准备。
 
  4、面试分组:每场面试,对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如需要蛇形分组,各岗位蛇形分组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5、面试打分。面试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综合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于当日在面试地点公布。
 
  6、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党政网公布。
 
  7、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有执业资格证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服兵役经历的。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选择单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笔试成绩较高者,有执业资格证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服兵役经历的。经过以上比较仍然无法确定选择准顺序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择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用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单位,再由各小组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单位,依次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有执业资格证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有服兵役经历的。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择顺序的,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择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择顺序不变。
 
  四、选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管理与相关待遇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人事代理程序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所有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现有在职人员同工同酬,五年之内不得流动、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实行诚信制度,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在魏县党政网发布,请考生关注魏县党政网,因未关注魏县党政网而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魏县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各环节的起始时间。
 
  咨询电话: 魏县人社局:0310--3530046
 
  魏县卫健局:0310--3521931
 
  举报监督电话: 魏县人社局:0310--3536601
 
  附件: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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