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宁德市周宁县教育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11人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周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79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调整周宁县 2024 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50号),我局拟于2024年8月上旬统一组织周宁县补充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1)2024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3)现场资格审核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单。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录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周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调整情况表》(附件1)。应聘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1个岗位。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报名时间截至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电子邮箱地址:znrsg969@163.com ,联系电话:0593-5631969。
 
  3.材料要求:《2024年周宁县教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pdf版、本科(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或相关证明)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8月1日(星期四)8:00-18:00。原则上应聘者应本人到场确认资格;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应做书面委托他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地点:周宁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周宁县狮城镇安后村文安路6号)。
 
  3.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周宁县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他证书、证明等;
 
  (7)优秀毕业生证书或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毕业生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
 
  (三)面试考核
 
  1.时间: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9:30。
 
  2.地点:周宁县第一中学(地址:周宁县狮城镇龙潭街51号)。
 
  3.面试方法:应聘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由招聘学校采用直接考核面试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应聘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聘岗位数时,面试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片段教学及专业素养提问),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所报考学校岗位相应学科的一个课时片段教学内容,面试后,提供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详见附件3)。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附件4),以便后续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就业意向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及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政策待遇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以及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对在乡镇服务满3年的人员,城区学校补充人员时可申请调入城区学校。
 
  五、其他事项
 
  1.本文未尽事宜由周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周宁县教育局    肖老师  0593-5631969
 
 
 
 
  周宁县教育局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河北邯郸市中心医院第二批博硕引才95人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人才需求情况,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方式进行,选聘博硕士研究生9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岗位及组织方式
 
  具体选聘单位、岗位详见《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报考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选聘,报考委属其他单位的考生由市卫健委统一安排,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
 
  选聘对象为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5 年7 月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8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8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硕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及专业代码等相关要求。
 
  (四)在邯郸市区域内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函。
 
  (五)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视不同情况请结合《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起,2024年9月17日24时截止报名。考生只能报考一家单位,须填写《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报名表》(附件2)及《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考中心医院的考生须将上述表格发送至邮箱:hdwjwrcyj1@163.com,邮件名称为考生报考邯郸市中心医院+姓名。
 
  五、资格审核
 
  (一)提交材料
 
  填写完整的《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报名表》,在邯郸市区域内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函,及《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岗位条件中的各类材料
 
  (二)审核地点
 
  邯郸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六、选聘程序
 
  (一)考核或测评
 
  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选聘,即采取听取工作、科研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选聘;依据考核或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二)资格复审
 
  通过考核或测评的人员,由市卫健委进行专业学历学位书面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或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录用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规定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接到录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邯郸市卫健委人事科:  0310-8168015,8168013
 
  邯郸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310-2112609 2112916 2112226
 
  监督电话:   0310-8168206
 
  本公告转自《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公告》邯郸市中心医院部分。
 
 
 
 
  邯郸市中心医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四川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3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5号)等文件规定,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名额:33名,具体详见《2024年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单位性质:公益二类。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无医疗差错事故;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40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24年9月9日)。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njs2yy.com/)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470号规培楼604)。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5.无犯罪记录证明(天府通办app办理);
 
  6.如为其他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核
 
  1.考聘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2.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如果面试成绩相同,继续加试,以加试的成绩确定排名。
 
  4.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内江市卫健委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内江市卫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七个工作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内江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三)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和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全程监督。
 
  (四)本公告由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383195
 
  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健委人教科:(0832)-2210016
 
  市二院纪委办:(0832)-2383166
 
  附件: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黑龙江铁力市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征得市政府批准,铁力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公安辅警岗位,负责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招聘人数为20名,其中:男性辅警17名(设置2个岗位,01岗位代码招10名;02岗位代码招7名);女性辅警3名(设置1个岗位,03岗位代码招3名)。详见《铁力市公安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此次招聘辅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2.年龄在十八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5日之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5日以后出生),铁力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4.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5.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3年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服从单位对岗位安排和调整。
 
  (二)加分条件及优先聘用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1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士兵。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满足多种情况的,不重复加。
 
  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非公安、司法专业的除外)报考辅警岗位,岗位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选、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3日。
 
  (二)公告发布网站
 
  1.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tl2024fj.ibaoming.net/)(以下简称政府官网),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通知均在此网站发布。
 
  (三)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tl2024fj.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确认缴费、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及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本次考试仅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9月27日17:00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73
 
  政策咨询电话:孔警官18645831321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铁力市公安局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填写报名表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
 
  3.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4.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职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机会;
 
  6.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9月23日9:00—9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报名比例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六)政策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于报名时一并提供,进行加分审核确认,未提交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27日(含),政策性加分人员需于9月23日—9月27日期间到铁力市公安局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未到现场审核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满足多种情形的,不重复加分。
 
  审核地点:铁力市公安局四楼政工督察大队(铁力市建设西大街332号)。政策加分审核工作由铁力市公安局负责。政策加分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后,打印准考证的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占70%,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公共科目占30%,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2.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接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未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届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上交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证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考生所提供的材料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如都没有符合加分条件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能测评。
 
  (五)体能测评
 
  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男子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5'35、纵跳摸高255厘米、4乘10米往返跑≤13"4。
 
  女子测试项目为:800米跑≤5'20、纵跳摸高220厘米、4乘10米往返跑≤14"4。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铁力市人民政府网站(网https://tl2024fj.ibaoming.net/)及报名网站发布。
 
  达到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考生主动放弃体能测评或其中一项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未通过体能测评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体检工作。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双眼矫正视力低于5.0的,有色盲、纹身、烟花、肢体功能障碍的,身高男子不足1.70米,患有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不合格。患有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它严重疾病的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铁力市公安局进行政审工作。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受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伊春市人民警察培训中心、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对受聘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受聘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待遇保障
 
  聘用的辅警按照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层级化管理。执行层级工资,享有五险一金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材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力市公安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铁力市公安局18645831321(工作日08:30-11:30 13:30-17:00)
 
 
 
  铁力市公安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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