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12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各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计划引进12人。具体引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信息,以发布的《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以下简称《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引才岗位职责相关,符合用人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
 
  (二)引进范围
 
  我盟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读人员(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A综合及专业技术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被世界排名前5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校排名以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B教育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C医学类: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生;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医学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岗位对考生就读院校有专门要求的,以《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各类专升本、成人自考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引才程序
 
  (一)个人申请
 
  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进行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8:00。
 
  人才预约引进无需交纳报名费。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1.选择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可从《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在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即视为考生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通过。考生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用人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学习、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阿拉善盟内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申请人才预约引进,须经本单位同意。
 
  5.《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参考教育部学信网、研招网最新专业目录信息设置。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包含“类”字样的为专业类别,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考生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国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申请时,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和主修专业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申请报考。凡岗位要求具备的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为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7.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
 
  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以修改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申请信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提交新的岗位申请。请考生选择好岗位后尽早申请,防止后期因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引进。
 
  8.考生应正确填报个人联系电话,并在整个引才阶段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预约引进的,视为放弃。
 
  9.个人申请期间,各岗位申请人数可从报名系统查询,供考生参考。
 
  (二)资格初审
 
  1.个人申请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由盟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并解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确定的引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考生补充、修改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不可修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个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引进。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3日12:00。
 
  3.对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发布反向选择的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3859(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即确认申请成功。
 
  (三)双向选择
 
  1.对资格初审后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才人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条件和不少于岗位引才人数,反向选择面试评估对象。被反向选择的考生,可同时参加申请岗位和反选岗位的面试评估。
 
  反向选择主要根据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岗位契合度确定。
 
  2.被反向选择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经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面试评估范围,填写《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报盟委人才办统一发布公告。
 
  (四)面试评估
 
  1.面试评估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测评、面谈、课业成绩评估、专业测试、学术答辩、现场操作、教学试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2.各岗位具体面试评估时间、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至少于面试评估前3日发布公告,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告知考生面试评估相关事宜。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面试评估,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评估资格。
 
  3.面试评估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面试评估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
 
  4.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评估后,按照每个岗位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若考生同时进入多个岗位资格复审范围的,由考生最终确定一个意向岗位,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面试评估结束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根据引才公告及《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时间安排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原件扫描件)方式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所载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申请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5)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6)个人征信记录。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属于盟内国有企业(行员制)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人才预约引进的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列为预约引进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5.预约引进对象为在读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协议》,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预约引进对象须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约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预约引进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预约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预约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考察表、岗位匹配度考察等形式开展。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评估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递补
 
  本次人才预约引进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面试评估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盟委人才办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引进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预约引进对象存在重修学业或在学制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因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考生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待遇:
 
  (1)预约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人才安家补贴经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教育、医疗卫生领域预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可灵活掌握。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对符合“绿色通道”政策引进条件的人才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补助发放期限为五年。
 
  (4)引进人才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由盟委人才办优先安排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有关引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申请。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考生发现个人申请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考生在引才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盟委人才办(盟委组织部人才科)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
 
  (五)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医疗健康集团招聘209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编外人事代理工作的意见》(叶政文〔2018〕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委系统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9名(乡镇卫生院134人,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75人),实行人事代理。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
 
  (五)年龄:女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卫健委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未满人员及人事代理合同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详见《叶县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陆网址 https://410422.zgacc.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网上报名请登陆系统https://410422.zgacc.com,按系统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照片。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补充资料或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考生与拟聘用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紧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2:00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未按期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4年9月28日(09:00—12:00)。
 
  办理方法:符合条件考生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上交相关材料,确认后可免予交纳考务费。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5.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9月28日(09:00—12:00)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填写《叶县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同时按要求提交学历、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交材料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学历为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报考县直的考生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免笔试,只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留意叶县政府网站发出的通知,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岗位与考生人数比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所有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本人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叶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8808887。
 
 
  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汕头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塘镇现有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80%基本工资)。
 
(五)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队三楼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240国道与恒生路交叉口西240米),联系电话:0757-87298119。
 
4.报名材料包括:
 
(1)《三水区大塘镇2024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同版);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内容可参考《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附件4)。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对象为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俯卧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予以淘汰。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且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对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5.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集训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集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大塘镇专职消防员职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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