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渤海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1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渤海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1978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1973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rczp.bh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12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渤海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bhu.edu.cn)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面试、答辩、试讲三个环节组成,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http://rczp.bh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rczp.bh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答辩等)、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6---3400310
 
  纪律监督电话:0416---3400027
 
 
  渤 海 大 学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茂组通〔2022〕71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决定在我区有关村(社区)开展2024年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户籍须在所报考的村(社区);非户籍人员须在该村(社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经过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考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未处理完毕,及已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8.报考人员与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办填写《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报名表》(或自行上网下载本公告附件2,双面打印填写后提交到镇党建办),同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1张、2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属地镇对其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反馈审查情况(非报考村(社区)户籍的考生应主动向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告知户籍情况),全程接受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的指导和监督。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岗位所在镇党建办咨询了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二)机试
 
1.内容:计算机基础技能运用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机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
 
(三)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加机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加机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人选由属地镇党委根据各个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六、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由属地镇党委在所报考的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医院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2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三服务一促进”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文件精神,依据中共巴林左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为“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巴林左旗核增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准备开展2024年度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差额事业编人员20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即1988年8月31日(不含)至2006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列编招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度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卫生专技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8月31日(不含)前(包括《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户籍、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地址、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1.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blz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微信报名两种方式:
 
  a:报名人员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
 
  http://bm.zhitaosoft.com: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72,进行注册报名。
 
  b: 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招录云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00-- 9月22日11: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17:00。报名初审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或放弃报名,改报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8: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本(应聘人员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者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7)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8)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要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费用。
 
  (3)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准考证打印时间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卫生专业知识
 
  4.笔试试卷为医疗类型试卷,满分为100分。
 
  5.笔试地点:考点设置在巴林左旗,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10.本次笔试开考比例1:2。
 
  (三)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考岗位上线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因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放弃或未通过导致出现空缺的,可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 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内容为基础卫生专业技能测试(口答),满分100分。
 
  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异地聘请,每组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
 
  4.面试答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 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及时发布。
 
  (三)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如有调整,将及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相关动态。
 
  九、咨询电话
 
  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巴林左旗人民医院 04767882536-8010
 
 
  巴林左旗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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