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58人公告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郑州市教育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岗位要求:参照附件1和附件2中具体岗位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心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6.年龄要求: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50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招聘工作中每个招聘环节具体事宜均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zzpec.edu.cn),点击下载《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5)和《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6),填写后发送至各部门邮箱(详见附件1和附件2),并在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加注“岗位代码+姓名+专业”信息。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08:30-8月19日17:00。
 
  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相关安排在学校网站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本人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授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
 
  (6)《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5);
 
  (7)《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7);
 
  (8)两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紧缺人才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本人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A01、A02、A03、A04、A05、A06、A07、A08、A09、A10和B01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高校《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在职人员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B01、C01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6)《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
 
  (7)《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6);
 
  (8)《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7);
 
  (9)两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紧缺人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经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销岗位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变更情况将在学校网站公布。如通过资格审查总人数超过600人,经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岗位增加初选,初选方式为笔试(闭卷形式)。进行初选的岗位,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20:1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方案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3.资格审查现场收取报名材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得调整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如需咨询招聘政策,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60613080。如需咨询与专业有关的事项,可按附件1和附件2中公布的电话向各部门咨询。
 
  注: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
 
  1.高层次人才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形式为课堂讲授,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试讲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紧缺人才
 
  考试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采取“面试+试讲”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均设定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1)教师岗位:考试方法采取“面试+试讲”方式
 
  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员,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且超出比例时,均进入试讲环节。
 
  ②试讲
 
  试讲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形式为课堂讲授,满分为100分。
 
  如同一岗位试讲当天因考生本人弃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如同一岗位试讲当天因弃权或其他原因只剩一名考生参加而形不成竞争时,该考生试讲分数须合格且达到所有试讲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在试讲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试讲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③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试讲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专职辅导员和教辅岗位:考试方法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且超出比例时,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②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在学校网站通知,形式为现场答辩,满分为100分。
 
  如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当天因考生本人弃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如同一岗位在专业技能测试当天因弃权或其他原因只剩一名考生参加而形不成竞争时,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须合格且达到所有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在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③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录取聘用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具体见学校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中《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办法》,网址为https://www.zzpec.edu.cn/rsc/。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
 
  监督电话:
 
  0371-67180721(郑州市人社局)
 
  0371-66962327(郑州市教育局)
 
  0371-60613012(学校纪委)
 
  监督举报邮箱:zzyzjw@zzpec.edu.cn
 
  本次招聘工作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吉林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4个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中国残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考生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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