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院质量管理部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医院质量管理部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学兼优、为人诚实,作风正派。
 
  (二)遵纪守法,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有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符合岗位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科研能力。
 
  (五)应聘者须在入职前取得应聘岗位所对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一)招聘岗位:医院质量管理部干事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具体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学历;
 
  3、临床医学类、社会医学与公共卫生管理专业;
 
  4、有与医疗管理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经验、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
 
  5、有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能体现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者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按以下步骤应聘报名,请勿重复投递应聘材料。
 
  步骤一: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在线填写“应聘信息表”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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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聘信息表在线填写链接:http://hn8q5kltnnfol14a.mikecrm.com/CYENhLO)
 
  步骤二:下载并填写《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扫描件(以word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gyfyrsk@126.com,投递名称:“应聘岗位+姓名”。
 
  注意:同时完成以上两个报名步骤视为报名成功。
 
  四、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资格初审合格者,将以短信方式告知,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招聘期间请留意手机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和招聘工作实际,采取相应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招聘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所填写的应聘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刻意隐瞒及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考试、考核及体检,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请与我院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秦老师
 
  电  话:0773-2813777
 
  邮  箱:gyfyrsk@126.com
 
  地  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20号 5号楼人力资源部1-2室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中共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或“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两项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于专业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四)面试
 
面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专业技能测试递补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二)面试递补
 
1、面试对象在《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两项成绩合成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2、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四)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在报名时须仍处在有效期且状态为正常。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582707(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184553(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医疗健康集团招聘209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编外人事代理工作的意见》(叶政文〔2018〕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委系统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9名(乡镇卫生院134人,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75人),实行人事代理。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
 
  (五)年龄:女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卫健委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未满人员及人事代理合同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详见《叶县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陆网址 https://410422.zgacc.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网上报名请登陆系统https://410422.zgacc.com,按系统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照片。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补充资料或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考生与拟聘用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紧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2:00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未按期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4年9月28日(09:00—12:00)。
 
  办理方法:符合条件考生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上交相关材料,确认后可免予交纳考务费。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5.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9月28日(09:00—12:00)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填写《叶县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同时按要求提交学历、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交材料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学历为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报考县直的考生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免笔试,只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留意叶县政府网站发出的通知,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岗位与考生人数比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所有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本人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叶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8808887。
 
 
  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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