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安庆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2名,其中县级公立医院6名,其他事业单位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24年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741?type=4&action=list)、百获人事招聘网(http://www.ahsspta.com)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发布。
 
本次宿松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宿松籍”人员。宿松籍的认定标准为:高(中)考录取时为宿松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一年(即2023年7月25日前)户籍已迁入宿松县内。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技工院校的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的学历与专科毕业生学历同等对待;技工院校的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学历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历同等对待。上述人员须同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百获人事招聘网。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上午8时至8月9日17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流程
 
(1)登录报名
 
登录百获人事招聘网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时由县卫健委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完成报名阶段的其他工作。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10日17时前可登录百获人事招聘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于8月10日17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务必于8月11日17时前登录百获人事招聘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借记卡、贷记卡)。
 
(4)开考比例及相关事项
 
岗位代码为240508、240509、240511、240516、240517等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其它紧缺专业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于2024年8月12日12:00前在百获人事招聘网上公布。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录百获人事招聘网查询自己所报考岗位是否取消,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原报考者,可在2024年8月12日17:30前登陆百获人事招聘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8月20日至 8月23日从百获人事招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其他说明
 
属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4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宿松县卫健委人事科教股(孚玉中路152号二楼204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通过宿松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
 
(二)笔试
 
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分值12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各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分值120分。
 
按公共基础知识得分的30%、专业知识得分的70%合成计算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30%+专业知识得分×70%,笔试单科、合成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24日 上午8:30-11:30
 
其中:8:30—9:30 公共基础知识
 
9:30—11:30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宿松县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公布笔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设置单科成绩48分、笔试总成绩6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5日内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县卫健委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须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办理资格复审。
 
(3)报考“宿松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需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对象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
 
(五)成绩合成
 
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天内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1.2×60%+面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笔试成绩高的优先;B、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C、“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D、临床类及护理类(含助产专业)专业人员取得执业资格的优先。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档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县卫健委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报县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审核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乡镇卫生院岗位在公布的分配计划范围内采取现场选岗的方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工作单位。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能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约定3年最低服务期限。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国家保密局、县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县卫健委人事科教股 0556-7819536
 
县人社局事业股 0556-7849317
 
监督举报电话:县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56-7821203
 
 
宿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 25日

2024年贵州黔南州长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考调33人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调工作成立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人才工作副部长为副组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下设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考调到所需岗位。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岗位,但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2.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岗位,考调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考调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考调职位仅有管理岗位的,聘用到管理岗位,薪随岗变;如考调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新进岗位工资政策进行套改。
 
  (二)考调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职位
 
  详见《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对象
 
  本次考调范围为全县各镇(乡、街道)、县级单位设在镇(乡、街道)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3. 截止2024年9月13日,报考人员需具有我县镇(乡、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含县级单位设在镇、乡、街道的机关事业单位)3年以上在编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无不合格<不称职>、不定等次情况(试用期内不定等次除外);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条件;
 
  5.须具备考调岗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人员;
 
  4.试用期内人员;
 
  5.其他不符合参加考调条件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调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csx.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30 - 18:00);(2)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 -?12: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综合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装订)
 
  (1)《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证件照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考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卫健系统人员还需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所有人员都需要签订报考承诺书;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顺县2024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将考调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资格审查后,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加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环节根据职位报名人数情况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事宜将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加分
 
  2021年以来个人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综合表彰在面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县级加1分、州级加2分、省部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同一个项目受多个层级表彰的只加最高级别分值一次。
 
  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每有一年度评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
 
  (三)岗位专业测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岗位专业测试范围,岗位专业测试可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现场讲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具体方式由考调单位根据考调岗位特点和需要拟定方案报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确定并组织测试。
 
  (四)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岗位专业测试成绩×50%。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
 
  考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以及身体能否胜任考调职位要求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须查阅干部档案,认真核实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入口材料和公务员登记(参照登记)表等身份材料,如实拟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空缺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考察结束后要对人选进行人岗相适比选,由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按成绩名次的须报考调办同意)。经考察无合适人选,考调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按程序报县考调领导小组审批方可取消或减少考调人数。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各考调单位各职位的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办理调动手续(乡村振兴驻村队员原则上需待此轮驻村期满后,方能办理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考试统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开考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好岗位专业测试、考察等相关工作,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公开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在公开考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0854—6825683
 
  监督电话:0854—6826096 ??0854—6821643
 
 
 
  长顺县县直单位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岗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它条件

 

1

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专技岗位

专技初级

从事综合交通项目规划研究相关工作

1

40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运输等专业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长期从事综合交通规划工作的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咨询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同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监督电话:021-33390521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中共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或“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目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测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专业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两项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于专业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四)面试
 
面试前,由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进入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专业技能测试递补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专业技能测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二)面试递补
 
1、面试对象在《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开始48小时前,向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提交不参加面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两项成绩合成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2、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四)国家新闻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在报名时须仍处在有效期且状态为正常。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582707(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184553(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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