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招聘一般专干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8)《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excel版(附件5)。
 
3.注意事项:《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4.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rzjbgs@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岗位编号”;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报名咨询:光明区人力资源局,0755-88214381,金小姐、杨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纳入“备选库”:
 
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表(附件2)中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备选库”,当报名人员成绩达到合格线时,未被招用的原则上可纳入“备选库”,有效期为半年。若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结合岗位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山东农业大学招聘89人简章(第三批博士)

  
 
  一、山东农业大学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术学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农业农村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位居省属高校前列,深造率平均在39%以上,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34963人,其中本科生2908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874人。现有教职工2502人,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1065人,两院院士3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人才40余人,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110余人。
 
  学校拥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农业农村部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4个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培育学科;农林学科连续6年入选QS世界大学学科排行榜400强,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余个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等省部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39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3项。建校以来,培养了以10余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多位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40万余人。
 
  近者悦,远者来。山东农业大学真诚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加盟山东农业大学,同心筑梦,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89人,其中教师岗位80人、教辅岗位9人,具体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山东农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教师岗位
 
  1.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入选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或具备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3.第三层次人才
 
  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4.第四层次人才
 
  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取得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能够推动本学科快速发展的优秀青年人才。
 
  5.第五层次人才
 
  具有比较扎实的教学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的优秀青年博士(后)。
 
  6.其他人才
 
  对于学科发展需要的其他人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人才进行评价。
 
  (二)教辅岗位
 
  从事教学辅助、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三)人才待遇
 
  对达到学校第一、二、三层次的人才,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研究确定待遇,按照长聘制聘用到相应岗位,可享受年薪制。
 
  对达到第四、第五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预聘或直聘到高级岗位,对其他急需紧缺博士按照岗位聘用合同管理,提供以下待遇:
 
  1.科研启动费:
 
  入校后根据不同学科供需情况、科研水平、教学潜力等提供5-300万不等的科研启动费。
 
  2.安家费与住房保障:
 
  (1)学校按照不同情况提供5-100万不等的购房补贴。
 
  (2)学校提供周转过渡房,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过渡期限不超过3年,过渡期间的房租及租住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首次来泰安就业的博士毕业生可享受泰安市3000元/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3年。
 
  3.人才保障政策:
 
  学校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引进的青年人才根据其学科方向,为其配备指导老师并加入相应的教学、科研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国家和省人才项目申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大学网站(http://www.sdau.edu.cn)和山东农业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https://rsc.sdau.edu.cn/)以及学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件附件内容须小于5MB,发送到附件1岗位汇总表相应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招聘单位+专业+姓名 ”,如:应聘教师113+农学院+作物学+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大学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以姓名+申请表命名)、《山东农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以姓名+登记表命名)和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发表论著、承担项目、获得的成果、奖励等,以姓名+简历命名),所需材料须填写准确、完整。
 
  2.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届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授予何种专业学位证明。
 
  3.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招聘岗位对于“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等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报到面试时提供。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以及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走访调查、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sdau.edu.cn
 
  人才政策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肖老师、侯老师,联系电话:0538-8249858。
 
  报名事宜及岗位情况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大学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临沂临沭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40人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临沭街道城市社区专门从事城市社区治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40名(其中:A岗14人、B岗10人、C岗14人、D岗2人,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报名,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本人或其配偶具有临沭县户籍。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事务、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9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临沭县创业大厦802室(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
 
  (三)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现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临沭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3张(背面签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考A岗位的,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2.报考D岗位的,需提供县公安局出具的《在职在岗专职网格警务员身份证明》(附件4)。证明出具地址:县公安局社区警务大队(县公安局417室);
 
  3.应聘人员本人非临沭县户籍、其配偶具有临沭县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其配偶的户口本。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应聘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需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户口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所报岗位不能更改。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齐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政治经济理论等基础性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shu.gov.cn/)和“人才临沭”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前,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人才临沭”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同一个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1次,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
 
  3.考察由聘用单位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及选岗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任职社区,被聘用人员应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
 
  考察和公示期间被反映的问题,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所任职的街道负责。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及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和相关要求决定续聘或解聘。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在考聘期间要及时了解临沭县人民政府网和“人才临沭”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材料,不授权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所有信息以临沭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人才临沭”公众号公布内容为准。
 
  4.未尽事宜由临沭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97896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539-620500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
 
 
 
 
 
  临沭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市粮食和物资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赛达大道48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四)主要职能:负责华北地区中央救灾物资的代储保管养护;负责天津市常年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消毒、包装、运输及日常捐赠物资和资金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管理岗九级,人数1名。从事物资物流管理及参加救灾物资抢运工作。
 
  以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9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6. 专业须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条件对应的主修专业,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考人员需参与物资抢运工作,抢运工作期间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适合男性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9月10日,在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s://lswz.tj.gov.cn)发布招聘方案。
 
  考生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查看招聘信息。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
 
  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每个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如果报考人数达到3人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的岗位可开考;如果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站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在线下进行,如出现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改报时间:9月27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为15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30日9:00起,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11月2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公布成绩:2024年12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满分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我站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12月21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站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非我站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由我站组织实施,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我站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方式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我站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22-8398313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837166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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