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菏泽巨野县中医医院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2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求,决定开展2024年巨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健康,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用人单位、主管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巨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辞职不满半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专业要求及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26人,开考比例为1:3,详见附件1:《2024年巨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
 
时间:2024年8月6日-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止。
 
报名地点:巨野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道德讲堂。
 
四、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巨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插入近期白底电子照片);
 
2.2024年巨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职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资格审查
 
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初审通过,初审通过后,不允许更改报考岗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审查出资格有问题,都一律取消资格。
 
六、招聘计划核减及其他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招考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或将计划增加到相应岗位;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招聘计划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报名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类别为医疗、中医、中药,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分别占整个笔试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中药三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八、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巨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uye.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
 
1.此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所有通知和成绩将在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公告由巨野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8190216
 
 
 
 
 
巨野县中医医院
 
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公告

  
 
  为做好学校职业本科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一批优秀人才到学校干事创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夏商业学校、宁夏供销学校、宁夏粮食学校、宁夏农业机械化学校(宁夏机电工程学校)和宁夏化工技工学校五校合并组建而成,2002年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更为现名。73年的办学历程,学院积淀形成了“德能并重、多元融通、对接产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勤学、敬业、强能”的校训精神。
 
  学院先后被确立为宁夏第一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首批百所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培育基地单位、西部地区产教融合卓越高等职业院校50强,荣获“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建设50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典型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教职工64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34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28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教育部新时代职业院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培育对象1人,自治区级各类人才近50人。学院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自治区“双师型”培训基地2个,自治区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6个,自治区人才小高地1个。近五年,学院教师在各级教学能力大赛中奖项40余项,立项厅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77项、院级横向课题243项;教师在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724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63篇;已取得专利项目196项。学院先后派出33批次,249人次组团参访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家数十所职业教育发达院校。
 
  学院设置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等12个大类近46个专业,构建了以1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2个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为支撑,4个校级专业群为主体的三级专业集群体系。近五年,学生在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7项、区级奖项679项,在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29项、区级奖项174项,并打破了宁夏高职院校获全国一等奖“零”的记录。学院积极开展“三全育人”改革试点,2017年起成为空军军士生人才培养定点院校。近五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在95%以上,截至目前已累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10万余人。
 
  2023年1月,教育部同意宁夏10项高校设置事项纳入“十四五”规划,其中包括升格设立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博士研究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博士研究生11人,具体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命名为“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姓名”发送电子邮件至nxgsrsc@163.com。
 
  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9:00至9月30日(星期一)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9月30日18:00报名截止。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网上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答复。
 
  (三)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复审由学校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
 
  3、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
 
  (1)《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因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需要,本次公开招聘不设面试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提前一周通过学校官网发布公告、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学校官网并保持通讯顺畅。
 
  3、面试形式与内容
 
  面试为半结构化(试讲+回答问题)方式。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备考室备课20分钟后,进入考场进行面试,时间共计25分钟(15分钟试讲,10分钟回答问题)。
 
  试讲。试讲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试讲内容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教师素质要求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实际,选取高职高专系列教材中的内容确定(试讲教材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
 
  回答问题。回答问题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70%,回答问题占3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学校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自治区教育厅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七)公示聘用
 
  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后,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学校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协议》。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关于递补的情况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七、人才待遇
 
  对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积极支持从优确定相关待遇。其他事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凡在规定时间内,应聘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上述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人才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教育厅审定。
 
  (二)自主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自主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学校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张老师:0951-5618932/19995385070;监督举报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张老师:0951-2018096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4日

2024年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招聘4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4年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开招聘统一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lgb.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9日9:00至9月27日24:00;
 
4.岗位改报及改报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10月28日9:00至11月2日10:3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4年9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50元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2日10:30前登陆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lgb.com/)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9日前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10月10日9:00至16:00,登录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报名完成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二)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2),考试分为1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lgb.com/)公示公告通知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电话:0871—64171256)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lgb.com/)公示公告通知栏目查看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由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lgb.com/)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三、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lgb.com/)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所列学科专业,教育部审批、备案的学科专业;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993778(省委老干部局人事处)、0871-64171256(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党群人资部);
 
(二)监督电话:0871-63993777(省委老干部局机关纪委) ;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
 
2024年9月6日

2024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现有教职工282人,其中专任教师234人。学校内设机构29个,其中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市政与水利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7个教学机构。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建筑装饰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等29个专业。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建设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区大学生就业先进单位”,是全国现代学徒制第二批试点单位、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相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详见《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4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s://jyt.nx.gov.cn/)、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nxjy.edu.cn)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8:00至9月22日(星期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nxjyrsc@163.com邮箱,邮件命名为“博士招聘+所学专业+姓名”。
 
  材料明细:个人简历、身份证、博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初审
 
  1.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初审在应聘者提交报名资料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2.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
 
  3.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博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2.面试前一周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相关要求。应聘者需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开展,采取“试讲+回答问题”半结构化面试。试讲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试讲所用教材与应聘者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相关,在面试公告中公布。回答问题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面试满分为100分百分制,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中: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回答问题占面试成绩的30%。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学校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才待遇
 
  被聘用人员依据资格条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落实待遇。
 
  八、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教育厅审定。
 
  (二)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自主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涉及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学校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0951-2138060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951-2138669
 
  联系人:王老师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4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