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院区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7人公告

  
 
 
 

江苏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之间出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图书馆成人阅览区一楼综合协调部(海门区东布洲中路100号),联系电话:0513-81289016。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5.资格审查。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下同)公告。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海门区图书馆成人阅览区一楼综合协调部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同分的,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体检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集体研究后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289016 (南通市海门区图书馆)
 
  监督电话:0513-89282679(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9日

江苏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 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4.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08月16日(上午9:00-11:15,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s268e1a5796661.proxy.zrzy.jiangsu.gov.cn打印,3个月内有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13-83529226(工作日 9:00-11:30  13:30-17:30)。
 
  三、面试
 
  面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的,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sea06ddc496661.proxy.zrzy.jiangs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南通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85989900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2024年08月14日

江苏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40周岁以下;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9月15日下午5:30前上传相关材料至邮箱:ntzfgjj@163.com。超时上传的,视作无效。
 
  2.报名时需上传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相关资格从业证书、职称证书等。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5日。
 
  (三)联系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1401室,联系电话:0513-59000611。
 
  (四)资格审核和适岗评价
 
  对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
 
  四、考试
 
  采用面试形式。根据资格审核和适岗评价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组织统一面试。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所填写手机号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ntgjj.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9000604。
 
  本公告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59000611。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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