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直属学校选调教师97人公告

 
 
  为促进大庆市教育事业发展,解决部分市直属义务学校急需教师问题,开展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为大庆市直属义务学校选调教师97名(详见附件1:《2024年大庆市直属义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其中初中语文12名、初中数学15名、初中英语9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化学3名、初中地理6名、初中生物2名、初中体育3名、初中音乐2名、初中美术1名;小学语文21名、小学数学10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体育3名、小学音乐2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小学心理1名。
 
  二、选调范围为黑龙江省内小学和初中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学水平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备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小学、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及任教经历应与报考岗位需求相一致;
 
  6.具有干部身份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且从事本岗位2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27日;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报考人员必须经学校、当地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10.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法及选调程序
 
  大庆市公开选调教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选调前期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本次考试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8月7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9日下午17:00期间。报考人员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下载附件2:《2024年大庆市直属义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5:《2024年大庆市直属义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同意选调意见表》填写后,通过微信“大庆阳光智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3)进入大庆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按时间规定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并上传平台(大庆阳光智校公众号),其他佐证材料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教龄证明、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落编通知单、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会第一时间通过“大庆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也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三)打印准考证
 
  2024年8月14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一张卷分值为100分。笔试考试按所报岗位区分。报体育、音乐、美术、心理,考高中语文科目内容;报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
 
  (六)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若低于3:1比例的,缩减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现场确认时本人需提交《2024年大庆市直属义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附件2:《2024年大庆市直属义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5:《2024年大庆市直属义务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同意选调意见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4)教龄证明佐证材料原件1份(出具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5)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编通知单(复印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或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原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
 
  (7)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可通过“黑龙江全省事”APP办理)。
 
  (七)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各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并履行考察程序。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阅相关材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和德才素质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考察时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历、资格证书等信息不符合要求,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则取消选调资格。对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并履行考察程序。
 
  (九)公示与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调入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后落实事业编制,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工资待遇,最低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限未满,不得调出大庆市直属义务学校。
 
  六、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证书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含当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qing.gov.cn)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以及大庆阳光智校公众号审查信息回复,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任何环节,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556523、0459-6100757。
 
  监督举报电话:0459-637421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大庆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27日

2024年江苏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见附件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不限户籍。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应聘者须于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民政局官网(http://mz.xz.gov.cn)。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三)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四)报名地点:
 
  1.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西隔壁)五楼组织人事科。
 
  2.新沂市市府东路80号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
 
  (五)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现金100元,缴费完成且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组织人事科即报名成功。
 
  三、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3.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因有事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出具《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后填写并张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没有录用人员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将不予退回。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五楼大会议室。
 
  3.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以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出现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时,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在局组织人事处指导和监督下,体检考察工作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录用人员德(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伦理道德、心理品德等)、能(工作能力、判断能力、特殊能力等)、勤(积极主动性、责任心、劳动纪律等)、绩(工作效率、工作方法等)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工资待遇
 
  标准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具体可咨询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各环节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公告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67036918(一部组织人事科),0516-88960222(二部组织人事科)。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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