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司法职员2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需辅助一线执法,适合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六)专业要求:法学类;
 
(七)有一年以上法院书记员工作经验的,学历及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优先予以考虑:
 
1.通过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中共党员;
 
3.具有C1驾照;
 
4.具备良好口头表达能力,粤语表达流利。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具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①《斗门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职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Word格式)及本人签名后的报名表(扫描件格式)一并投递;②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户口本(户头、本人信息页)、驾驶证、其他证书等相关扫描文件。
 
2.文件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RAR压缩包(注意: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
 
3.接收邮箱:dmcourtzgk@126.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如“司法职员+张三”)。
 
4.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6日18:00止。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方式提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
 
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考试及聘用
 
1.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总和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有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综合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
 
考试总成绩=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果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察。主要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进入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等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果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对于招聘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可以从本次招聘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聘用。
 
4.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5.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收入按本院有关规定执行,另有伙食、出差补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外地生源可申请集体宿舍。
 
咨询电话:0756-5788707;联系人:胡小姐;
 
0756-5788770;联系人:黄先生。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1日

广东珠海市公安局招聘辅警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形式
 
本次招聘珠海市公安局直属部门辅警6名,具体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见《珠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拟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45周岁(1978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薪酬待遇
 
入职转正后,本科及以上学历辅警年薪不低于7.5万元,大专学历辅警年薪不低于6.8万元,以上均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4日。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珠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4)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技能证书。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gajfk@163.com。
 
注:报名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需按“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格式注明,如“A01+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8:00,逾期投递无效。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二)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结合人岗匹配度择优确定应聘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面试相关事宜。没有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含心理测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能力倾向、人格、心理素质等各方面水平,不设合格线,测试结果不纳入面试成绩。面试(含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面试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道面试题。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真伪,审核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要求。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技能测试环节,如出现放弃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录网址:https://ga.zhuhai.gov.cn/进行查询。
 
(五)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以实际操作大巴车驾驶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在具体工作场景中的操作能力和技能水平。技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出现放弃技能测试或技能测试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及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参考,以免发生意外。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珠海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情形,同时组织面谈,重点对应聘人员人岗适配程度进行评估,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履历筛选及资格初审、面试(含心理测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情况请登录网址:https://ga.zhuhai.gov.cn/进行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体能测试、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756-8642484、0756-864932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东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辅警(非人民警察编制、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为勤务辅警,具体岗位职位详见《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附件1),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职责:在高新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协助民警从事监管场所女性在押人员看管等工作,要求24小时值班。
 
(三)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且没有刑事犯罪和治安处罚记录;
 
3.18周岁至25周岁(1998年8月24日至2006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薪酬待遇及福利
 
(一)入职转正后年薪不低于7.6万元(含个人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季节变化配发制式服装,并配备相应的执勤装备;
 
(三)每年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四)单位不提供住宿,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至2024年9月3日18:00。
 
2.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邮箱759532013@qq.com,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若资料不齐、联系方式错误等情况,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资料:毕业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二代身份证。
 
(2)报名资料填写要求:籍贯需填至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若某个时间段未有工作经历,可以写待业;婚姻状况必须填写;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必须填写齐全,父、母、配偶、子女;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3)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表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二)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人岗匹配度择优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筛选,通过筛选的考生将以电话或短信告知考试等事宜,没有通过筛选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1.面试。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试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求职动机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通知。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评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心理素质测评
 
参加体检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七)聘用
 
根据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择优聘用。并依法为被聘用者办理五险一金,与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该岗位为定向特招岗位,合同内须增加附加条款“定向特招,不接受个人申请调整岗位”。被聘用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八)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放弃聘用资格的;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企业在(兼)职关系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弃权处理
 
已确定为聘用人员但自动弃权,或未按通知要求时限报到,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各类工作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温警官8646917;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6:00。
 
 

广东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35周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月30日。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退伍军人提供)。
 
(2)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4)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有则提供)。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jjfj1108@163.com。
 
注:报名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需按“勤务辅警+姓名”格式注明,如“勤务辅警+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18:00,逾期投递无效。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附件1、附件2),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二)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结合人岗匹配度择优确定应聘人员。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核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试相关事宜。没有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核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采取现场考试、口头问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组),800米跑(女子组)。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五)体检
 
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是否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是否参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是否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是否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根据技能测试、面试(含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辅警与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被聘用者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入职转正后,年薪约7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以入职后核发为准。在岗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免费配发工作服装;定期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
 
(三)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 0756-864267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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