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长河分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派遣至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长河分院工作,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护理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2、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应岗位工作。
 
6、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8月26日-2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长河分院(门诊5楼行政区人事科509)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
 
4、本次招聘为紧缺岗位,若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数不足岗位指标数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分别占50%,50%。笔试、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
 
笔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进入下一轮(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
 
所有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或不能按时来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用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待遇按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报名咨询电话:63410068 联系人:姚女士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9日


浙江宁波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古塘分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派遣至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古塘分院工作,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护理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2、宁波大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日以后出生);
 
3、要求取得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理学专业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关岗位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9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古塘分院行政楼303办公室(具体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担山北路145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报名表(见附件)。
 
4、本次招聘为紧缺岗位,若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数不足岗位指标数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占5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三倍确定面试对象(限额内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以考查应考人员言语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采用问答形式。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列前。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中西医结合医疗健康集团古塘分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院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管理
 
录用人员与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或不能按时来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用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报名联系电话:0574-63082885,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联系人:胡女士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浙江宁波慈溪市财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遣至市财政局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1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录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6-20日(工作日 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00)。
 
2、报名地点: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六楼602室(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1张。
 
4、其他说明: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调整或核减招聘计划。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笔试为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与应变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和举止礼仪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3、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算。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考察对象、拟聘用对象公示及招聘有关事项公告等信息将在慈溪人才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天内向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574-63938205。
 
4、聘用人员与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管理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浙江宁波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1名,派遣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中心幼儿园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教师待遇按慈政办发〔2019〕71号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教师1名,性别不限,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浙江省户籍(以2024年7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富有爱心。
 
4.具有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过班主任的或在幼教岗位从教5年以上的、曾获得过慈溪市级以上教坛新秀的、中级职称者在技能测试中成绩每一项加2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5日12:00。报名者扫下方二维码填写《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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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单位任职期限证明及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于9月5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报名邮箱(1092781625@qq.com ),逾期不再受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时间: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
 
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任职期限证明及各类荣誉证书。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为现场技能表现作画及保教、保健知识。现场技能作画测试和保教、保健知识测试时间均为60分钟,满分各50分,合格分均30分。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须两门都达到合格线),确定面试人员。
 
参加测试人员自带马克笔、铅笔、橡皮、勾线笔。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3.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试讲、案例分析及提问—交流。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相关基本知识。准备时间40分钟,试讲8-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4.在面试合格人员(合格分60分)中,按面试成绩的60%与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最终排位。
 
(三)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学前教育教职工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公示结束签订劳动合同。若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规定
 
1.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管理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弄虚做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教师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63838116
 
报名邮箱:379407608@qq.com
 
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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