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嘉善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嘉善县公安局决定开展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经研究,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招聘。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报名时可详细咨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 (1983年6月2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6月2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⑴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⑵退役军人;
 
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⑷见义勇为人员;
 
⑸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⑵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⑶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⑷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⑸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被辞退、开除,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后离职未满三年的,不适合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⑹本人或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⑺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八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派驻在嘉善县公安局从事预备辅警工作一年及以上;
 
2.工作得到用人单位认可并同意推荐报考。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7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嘉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城西村委会村部旁)。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是部队退役士兵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考警务辅助人员重大事项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八的,须同时提供《嘉善县公安局预备辅警单位认可推荐表》(详见附件4)。工作日报名咨询电话:0573-84232069。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自主填写的《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等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予以电话通知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二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项目合格标准详见附件5,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公安机关性质、宗旨、职责任务;文化知识;基本法律概念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分数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总分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确定体检对象,不足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招聘单位依据考察情况提出录用名单。
 
(八)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为嘉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在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核定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一年。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不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嘉善县公安局
 
2024年5月27日

浙江嘉兴嘉善县教育局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高层次人才1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嘉善县教育局将在嘉善设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1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专业要求见附件1)和学历等要求。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注: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且本科背景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文理类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
 
3.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全日制文理类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和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文理师范类专业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嘉善学院(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315号)。
 
(3)笔试、面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下午。
 
(4)笔试、面试地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嘉善学院。
 
2.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本人简历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可从学信网上直接下载打印),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未签约证明(不用上交)。
 
(4)硕士研究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专业证明。
 
(5)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供师范类证明(若成绩单或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有学科方向要求的,提供学科方向证明。
 
(7)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1.笔试: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实际笔试人数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提问和试讲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75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于招聘当天初步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签约
 
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确定录用意向后,与嘉善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四)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操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操作规范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嘉善县“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602362/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24年8月15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专业无师范类要求的,如在试用期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在2024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七)人才政策
 
符合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目录的人员,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的,奖励政策按善政办发〔2019〕56号《嘉善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现金奖励C类60万元,D类40万元,E类30万元)。住房补助政策按照善人社〔2019〕45号《嘉善县“文教卫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住房券”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4.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或89102615。
 
5.监督投诉电话:0573-89102150。
 
 
 
 
 
嘉善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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