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红河金平县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8人公告

 

为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优化人员素质和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120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7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红河州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招引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金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专业素质过硬;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5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以后出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吸毒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政策待遇
 
奖励补助。招聘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5年,省级财政按照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人6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9日08:00至2024年8月23日24:00止。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金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金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由金平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的将通过电话告知,通过的在微信公众号“长寿金平”上进行公示,不再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微信公众号“长寿金平”上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四)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微信公众号“长寿金平”进行公示。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七)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次。如在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在后面环节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两次递补;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两次的,不再进行递补。
 
2.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六、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4),如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或分类不一致的,可主动联系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七)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金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3041459
 
金平县卫生健康局:0873-5227561
 
附件: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2024年广西二轻技师学院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重点技工学校。目前学院开设有工艺美术、幼儿教育、烹饪(中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酒店管理、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加工(数控车工)、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等16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以医院体检鉴定为准);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和能力等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各项要求,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需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招聘专业一致;
 
  (五)招聘年龄时间计算到现场报名首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到现场报名首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 )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1.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报名:https://gxeqjx.gkzpfw.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其他注意事项
 
  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缴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收取笔试费50元/人。应聘人员已缴考试费不予退还。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网银缴费或以银行转账方式缴费(通过网银或转账方式缴费的,请备注应聘者姓名及“公开招聘报名费”字样、电话号码等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西支行
 
  单位名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账号:451060703018160003193
 
  缴费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6点前(网银或电汇形式缴费的,以缴费单据的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请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3:00-5:30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验(除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外,其它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前缴纳笔试费50元/人,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正在办理中的学校证明);
 
  ④职称材料(职称证书或授予文件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⑤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⑥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的,可提供单位已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均无上述证明材料,则视同无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计算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岗位需达到1︰3的比例,如招聘计划人数占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遇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笔试开考公告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开考前的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和学院主管部门网站,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自行查阅。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等。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在笔试中增加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若遇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有变动,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应聘人员。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
 
  4.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只作为应聘人员获得面试资格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最终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确定其是否进入考核。
 
  5.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1)汽车维修专业教师、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体育教师等3个岗位需进行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
 
  (3)新闻中心干事岗位需进行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试讲主要从教学基本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采用多媒体设备教学,试讲时间为15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
 
  (5)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时间控制在12分钟内(包括审题和答题的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6)实操:主要考查应聘者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求的实际动手能力。主要从专业设备和工具的操作、流程、操作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内容。实操时间根据操作需要另行确定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3.面试考试时间
 
  面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前5天发布,明确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4.面试成绩查询和公布
 
  除了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之外,其他面试人员均参加两项测试(缺考其中任一项均视为面试缺考),两项成绩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或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无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面试结束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2.考核以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5)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对象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7515;监督举报邮箱:gxeqjx@126.com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广西二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罗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771-5629285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强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
 
  岗位:博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数量:共计招聘50人,详见《博兴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三)报名方式:报名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岗位的,由所在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提交报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己留存,复印件交工作人员)。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警务”自行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笔试加分用);
 
  8.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报名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需提供)。有招聘计划的街道(镇)下载《2024年博兴县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后,报送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人员须将《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箱:guohuarenli2022@163.com,邮件名统一: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笔试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专门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及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管理及待遇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招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标准:街道(镇)事业编制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监督电话:0543-2395387,0543-2395935。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河北石家庄事业单位招聘690人公告(第三批)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0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11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11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市服务且2024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4.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5.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4年9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3: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结合各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需求,市直、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设为2:1,乡镇(街道)、社区招聘岗位和市区外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对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9月20日9:00至17: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9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0月13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基础理论》。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教育基础理论》分数×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10月18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0月21日至22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以及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报考“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31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从11月2日起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而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在资格复审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进入考察聘用阶段后,对到此阶段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