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怒江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招聘2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泸水市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依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120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7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4〕1号)等相关政策,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泸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2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
 
5.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在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聘用。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普通招生计划)

专业要求

招聘条件

1

泸水市洛本卓乡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2

泸水市洛本卓乡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类

3

泸水市古登乡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4

泸水市古登乡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类

5

泸水市称杆乡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6

泸水市称杆乡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类

7

泸水市大兴地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8

泸水市大兴地镇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类

9

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10

泸水市老窝镇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类

11

泸水市鲁掌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12

泸水市鲁掌镇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类

13

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14

泸水市片马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类

15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类

16

泸水市上江镇中心卫生院中医科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中医学类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8:00止。网络报名电子邮箱:1113006973@qq.com。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泸水市卫生健康局307室(大练地街道怒江大道320号)。
 
注: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只可选择其中之一,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3.报名要求:
 
(1)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2024年泸水市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非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尚未取得
 
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2)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根据应聘者的报名资料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具备招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8月4日。
 
考核地点:怒江州委党校 (泸水市上江镇大墩子社区,怒江新时代中学旁)。若有变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方式: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成绩总分实行百分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四)体检
 
1.由泸水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泸水市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所报的乡镇卫生院非编工作人员。
 
六、激励补助条件及标准
 
1.招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20日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与用人单位(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5年,按照每人6万元的标准,一次性激励补助。
 
2.按编外人员使用及管理,并按照编外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工资。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泸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886-8889973,13988671960 联系人:鲍老师。
 
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宋庆龄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宋庆龄幼儿园是隶属于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海市优质示范幼儿园。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2) 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3) 讲课条理清晰、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或有5年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3) 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将《宋庆龄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邮箱hr@sclkid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报名截至2024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宋庆龄幼儿园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
 
  通过简历筛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与试讲名单,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部提交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区县中心医院进行的体检证明。
 
  5、考察
 
  由宋庆龄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邮箱:hr@sclkids.com
 
  联系电话:62429851-45
 
  联系地址:长宁区虹梅路3908号
 
  邮编:201103
 
 
  宋庆龄幼儿园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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