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科技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科技信息研究院隶属于绍兴市科学技术局,为相似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开选调绍兴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
 
3.年龄在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其他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
 
使用现场报名方式,即工作日时间,至绍兴市科技局办公室现场报名(绍兴市凤林西路168号1702室,联系电话:85137311)。
 
所需材料:填写好的《选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的证明。如有曾起草的重要文稿、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署名文章等材料,请一并提供。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局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未达到比例的,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笔试、面试。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20人以上的,先采取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选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用作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
 
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20人(含)以内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进行综合评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科技工作等方面的了解和掌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对象。
 
选调岗位被取消的,将电话联系报名人员。考试时请随身带身份证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调入。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按规定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31日


浙江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保障机关后勤服务,包括机关食堂、机关会议、机关维修等各类保障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面貌清白,为人正派;
 
(2)有强烈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奉献意识强;
 
(3)作风严谨,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且无其他不良行为;
 
2.岗位条件
 

岗位

人数

用工形式及待遇

资格条件

学历

年龄

备注

食堂管理

1

劳务派遣

缴纳五险一金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40周岁及以下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相关或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于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行政中心洋江西路589号8号楼402室)处登记报名,联系电话:85116600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003589396@qq.com进行初审,联系电话:85116600
 
(3)初审:绍兴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后确定具体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其余人员不再另行联系)
 
备注:建议应聘者前来现场报名,若实在不便可采取网上报名。本单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面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经考核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浙江绍兴市人民医院招聘食堂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辅助工4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55周岁及以下(196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适当放宽。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575-88558819。
 
3.考试
 
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操作考试及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
 
社会保险、工资薪酬待遇按绍兴市人民医院编外用工管理规定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递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0日


浙江绍兴市人民医院招聘食堂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辅助工4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55周岁及以下(196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适当放宽。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北路568号,绍兴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575-88558819。
 
3.考试
 
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操作考试及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
 
社会保险、工资薪酬待遇按绍兴市人民医院编外用工管理规定执行。每周6天工作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递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绍兴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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